3月2日,澎湃新闻从江歌妈妈江秋莲处获悉,其日前收到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查处结果告知书》及《处分决定书》显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在办理“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中,存在违规炒作案件行为,被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不仅如此,其所执业的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也受到警告的行业纪律处分。

律师,在多数人的心目中,是公正无私、能言善辩、思维敏捷、逻辑缜密的代表,因此,受到广泛尊重。特别是年轻人,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律所工作,是非常自豪的,也是受人仰慕的。如果再能走上法庭,为代理人进行一次辩护,就更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即便官司败诉,也会成就感满满。因为,谁都知道,一旦进入官司阶段,最终结果都是有喜有忧,世上没有只胜不败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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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就看,申诉者的期待是什么。如果申诉者需要的只是公平公正,那么,就算不能胜诉,也不会败诉,也会坦然接受,更不会给律师太大的心理压力。相反,如果申诉者想得到的是法律之外的诉求,那么,对辩护律师来说,需要冒的风险就比较大了,就有可能出现诸如干预和干扰法院正常审理行为,最终给律师个人带来不必要的影响,甚至触犯法律

就“江歌案”来看,胡贵云作为被告方刘暖曦的代理人,在与原告江歌母亲及其代理律师的官司过程中,如果能够坚定站在法律高度,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待案件,对待被代理对象,那么,就会采用理性、理智、合法的方式为原告方进行辩护,最大限度地为被代理人争取利益,而不会做出违反法律、违背事实、违背良知的行为,就会主动做被告的工作,让被告理性看待自己的行为以及申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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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胡贵云作为律师,却违反了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在二审期间推翻一审判决,或者为被告争取更大利益,竟然通过挑动网民情绪、制造舆论冲击的方式,给二审法院施加压力,显然是有违律师准则,有违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质的。尤其在网络上出现关于江秋莲婚姻状况的传言和负面评价时,胡贵云竟然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内容为“三万五千人进去直播间,四婚涉及到的男人们好无辜啊,尤其是那个有钱的王姓村书记,还有那来路不明的儿子”的微博,助长对案件当事人不利的不实信息的更广泛传播。显然,与律师的基本职业规范格格不入。

我们也注意到,在北京市律协对胡贵云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后,绝大多数网友是不满意的,认为这样的处分偏轻,应当加重对胡贵云的处分。网民的反应,当然不能作为行业协会处理胡贵云的依据,但是,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舆论和公众对胡贵云的行为是非常不满的,对胡贵云作为律师做出这样的行为是强烈谴责的。就算要为代理人争取最大利益,也应当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律师职业规范的范围内,在做人原则的范围内,而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剑走偏锋,更不是内藏祸心。殊不知,胡贵云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给所在律所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更给律师这个职业带来了严重的信誉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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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更应当懂得如何尊重和敬畏法律的,“尊重和敬畏法律”应当是律师的生命,也应当是律师在公民面前站稳脚跟的基础,更应当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写的人。律师不仅要站在法庭上为被代理人服务,更要站在法律的肩膀上给广大公民点亮司法公正的灯。律师这个职业,绝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是以自己精通法律、深谙规则、能言善辩、逻辑缜密给被代理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笑脸,给所有人一个正直正义的法律人形象。如果法律是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火墙的话,律师是这道防火墙的砌筑者之一、守护者之一、维护者之一。律师出现了问题,法律的防火墙就会被撕开一道口子,就会有人在这道口子中获得不该获得的利益,也会让人在这道口子中承受不该承受的损失、甚至苦难。胡贵云的行为,就是在给法律这道防火墙撕口子。好在北京律协没有护犊子,而是给出了公正处理,算是用公正将胡贵云撕开的法律防火墙口子及时堵上了。希望所有的律师都能从胡贵云身上吸取教训,成为一名称职的律师、维护法律公平的律师、敬畏法律和守护法律尊严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