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建议,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将宪法确定的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宪法原则加以细化;把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问题加以法律规定;把规范和引导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保护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