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在遇到

“急、难、险、重”等突发情况时

110便是生命通道

然而,有人占用公共资源

恶意拨打、骚扰110

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

面对这般肆意妄为碰触法律底线的行为

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案情回顾

日前,和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多次接到一赵姓男子的恶意报警电话。经调查,自2020年至2023年期间,赵某某不分昼夜,经常以非公安业务、恶意举报、谎报警情等,先后在安徽各地拨打110报警电话300余次。

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发现均与报警内容事实不符,110平台接警员及派出所民警反复向其讲解恶意、谎报拨打110的后果及要担负的法律责任。赵某某仍不思悔改,继续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此行为严重影响110正常接警工作,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县警方迅速行动。

经查证,赵某某对自己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3月1日,和县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恶意报警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捏造事实谎报警情、案情的;

(二)拨打报警电话谩骂、侮辱接警人员的;

(三)拨打报警电话纠缠、撩拨接警人员的;

(四)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却不言语或以模仿各种怪异声音等方式骚扰接警人员的;

(五)通过拨号软件或机器设备自动拨打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线路的;

(六)警情经过公安机关处置后,仍无理取闹,并就相同警情多次报警的;

(七)其他恶意报警行为的。

恶意报警,将承担法律后果

骚扰110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方式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110是人民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

保持110线路畅通无阻关系到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不要把报警当儿戏

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的行为

来源:和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