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哪里罚款最“狠”?
近日,共有16个省份的财政部门披露了2023年罚没收入情况和2024年收入预期,广东以338.4亿元,夺得了2023年罚没收入榜首。
依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各地政府每年都需要披露财政收入的构成情况,一般来说,税收收入占比越高,财政收入的质量也就越高。
而这里的罚没收入,指的是执法、司法机关,对违法违章者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等等,属于“非税收收入”的一部分。
其实说白了就是罚款,比如小摊小贩违法经营被罚,路上乱停车被交警贴罚单,开厂子不符合环保规定吃单子等等,都属于罚没收入的范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罚没收入不仅能反映出当地财政收入的质量,还可以反映出一些其他的信息。
也正是因此,尽管在各地财政收入报表中,罚没收入只是不起眼的一个小类目,但每次公布后,都会引发大家的关注。
这次16省份披露去年的罚没收入,具体情况究竟如何呢?
人口越多,罚得越多?
提起罚没收入,可能很多人第一时间会觉得:
人口数量越多,那么违法违章的数量也会越多,罚没收入就会增加,财政收入也会随之增加。
比如这次罚没收入排名第一的广东省,不光经济排名第一,而且常住人口数量也是稳居全国榜首。
那是不是意味着,人口越多、罚得越多、财政收入就越多呢?
其实也不见得,以广西为例:
这次广西罚没收入达到138亿元,超过了河北、北京、安徽、重庆、云南、贵州等地,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又明显低于这些地区。
当然了,去年广西罚没收入138亿,几乎与当地第二大税种企业所得税收入持平,这也算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政收入了。
事实上,影响罚没收入的因素有很多,人口规模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这个道理很简单,虽然罚款行为本身与“执法创收”不沾边,但罚款这件事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
比如《安全生产法》里有条规定,说的是对因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要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究竟是罚2万元还是20万元,中间就有了罚款弹性。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罚款行为本身就会带来可观的收益,比如2021年,辽宁盘锦罚没收入达到29.76亿,占非税收入比重达到57%,鹤岗的罚没收入更是高达7.7亿元,超过税收收入,出现了倒挂的情况。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人口越多,罚得越多,财政收入就越多。
天津罚没收入下滑超一半
这次全国16个省份的罚没收入,同比增长有涨有跌,其中下滑最大的,是同比负增长56.9%的天津市。
为何天津罚没收入下滑超过了一半还多?
主要原因是大基数,也就是2022年的罚没收入太高了。
根据天津市发布的2022年市级决算文件数据显示,2022年按照国家政策一次性缴纳的围填海罚没收入,当年足足翻了3倍,罚没收入达到了96亿元。
而等到2023年,这部分的罚没收入大幅减少,天津的罚没收入也就急转直下,回到常规水平,还剩47.8亿元。
这里我们能够发现,地方上的罚没收入并不会保持绝对的稳定,有时可能会由于一些其他因素,短时间内出现比较大的起伏。
举个例子,比如某地区的罚没收入一直很平稳,结果某年突然有一个大案要案结案,一下就带来了几亿元的罚没收入,那么当年该地区的罚没收入就会大幅增加。
只是与天津的情况类似,这种罚没收入的快速增长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罚款合理,做长期主义
就在上个月的19日,高层刚刚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系统性的规范。
其中明确提到,要“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新设罚款和确定罚款数额时,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失衡”。
换句话说,处罚规定是2万到20万,那么能罚2万,就不要罚20万,尽量地减少罚款,控制住不合理增长的罚没收入。
其实这里关键是罚款的性质问题:
无论任何时候,罚款都是一种防止违法乱纪再次发生的手段,而不应该成为一种创收的方式。
为赚快钱而提升罚没收入,只会损伤当地的营商环境,带来长期性的破坏。
也是从这样的角度来看,财政收入应该以“税收收入”为主,包括罚没收入在内的“非税收入”,所占比例应该适当下降。
只有改善营商环境,做长期主义,才能真正意义上提高地方的财政收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上罚没收入的多少,与当地的营商环境有直接联系。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收入,根本性的办法是改善营商环境,做长期主义,简简单单“贴罚单”虽然能赚快钱,但却无法解决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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