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驾驶人都知道
超车是常规操作
倘若驾驶人
忽视安全、任意超车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
强行超车或超车不当
那么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害人害己
近日,湖北鄂州
柯某驾驶粤A9***V号小型轿车
沿314省道
行驶至梁子湖区太和镇
东边朱村路段(314省道)超车时
与对向唐某某驾驶的
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
致唐某某受伤
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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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故中
柯某承担全部责任
变道有风险,超车需谨慎
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来源 :湖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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