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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如僧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税务诉讼律师,原则上只办涉税案件。

这个案件中,与当事人经过努力,成​功推翻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法院最终改判当事人缓刑。

这个案件给我的感受如下:

1.涉税数额比较恐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当事人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申请企业合规,一旦法院同意,基本上就是缓刑了。但是,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无法将刑期降档,补再多的税款,也是妥妥的十年以上。

2.企业合规,启动难,操作来烦,别问为什么,懂的人自然懂。

3.刑事案件遇到一个好法官,就是当事人最后的救命稻草。好法官的特质之一,就是为了案件能得到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敢于向检察官say NO。体制内也有健康力量,能不能遇到,就看你的运气了。

4.这个案件中,所有人都认为是实刑了,可是开完庭后,成功逆风翻盘,有的事情,不是看到希望了才坚持,而是坚持了才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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