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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前沿》第七辑要目
【宪法监督和备案审查浙大研讨集萃】
·I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座谈会发言摘要·
1.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浙大座谈会闭幕式上的发言
梁鹰(3)
·II“宪法监督四十年”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立法前沿工作坊”会议摘要·
2.隆冬过后,必然春暖花开
——在“宪法监督四十年”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立法前沿工作坊”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
梁洪霞(12)
3.凝心聚力谱写新时代宪法监督新篇章
——在“宪法监督四十年”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立法前沿工作坊”闭幕式上的主持发言
朱宁宁(19)
【立法法二修专栏】
4.《立法法》修改后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工作探析
朱应平(25)
5.论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与挑战
——以2023年《立法法》修改为背景
唐晨(43)
6.论《立法法》授权立法中被授权主体范围的扩展
沈鹏飞(59)
【立法专论】
·专论I 立法原理与技术研究·
7.人大立法协商的制度化研究
巢永乐(79)
8.地方性法规吸收民间规范之研究
——以浙江省地方立法实践为例
张文睿(106)
·专论II 备案审查实践研究·
9.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备案审查案例研究
曹娇娇(146)
10.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比较分析
——以省级人大规定为例
张璇(178)
【立法评析】
11.基层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优化
——以浙江省为例
孟颖芳(213)
12.上位法依据条款的立法文本设置及完善路径
刘光华;孙盈(225)
13.如何让监督重器矗立于磐石之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础及其问题考察
叶建平(244)
14.论地方性法规形式抵触而实质不抵触
——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备案审查案为例
曹国龙(256)
【宪法监督和备案审查浙大研讨集萃】
·I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座谈会发言内容提要·
1.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浙大座谈会闭幕式上的发言
作者:梁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
·II“宪法监督四十年”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立法前沿工作坊”会议内容提要·
2.隆冬过后,必然春暖花开
——在“宪法监督四十年”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立法前沿工作坊”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
作者:梁洪霞(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3.凝心聚力谱写新时代宪法监督新篇章
——在“宪法监督四十年”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立法前沿工作坊”闭幕式上的主持发言
作者:朱宁宁(《法治日报》政文部)
【立法法二修专栏】
4.《立法法》修改后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工作探析
作者:朱应平(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内容提要:202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对法律和其他法律规范的合宪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合宪性含义作了扩大,涉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各种法律规范的审查,可以分为制定过程中的审查控制和制定之后的审查处理。一方面要求制定者在制定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条文的审查,努力在制定过程中减少或者消除违宪现象。在此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作出的决定决议等都要如此。其他国家机关制定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也应当有内部审查机制。虽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没有违宪审查权,但其有义务也有可能根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对是否有涉及宪法方面的问题进行判断。在出现涉及宪法性问题时,法律规范草案进行修改、废止等,或者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相关问题予以明确。另一方面,在法律规范制定之后,要加强对已经出台法律规范合宪性的评估审查,制定者自己发现存在宪法性问题时,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如废止、修改,或者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处理。另外,其他主体认为已经制定的法律规范有涉宪性问题时,可以要求或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处理。除了对法律规范进行前述合宪性控制外,有关主体还应当通过清理、备案、改变或者撤销、事先审查和宪法咨询等途径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合宪性控制。
关键词:立法法;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制定过程中审查;制定之后审查
5.论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与挑战
——以2023年《立法法》修改为背景
作者:唐晨(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2023年《立法法》修改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修改内容非常丰富,既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体现在立法指导思想与原则、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与备案审查制度具体内容三个方面。对备案审查制度形成的挑战主要是“量”与“质”两个方面的挑战,即备案审查的工作量增加与备案审查标准的要求提高。针对2023年《立法法》修改形成的挑战提出四个对策:一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备案审查权威;二是完善衔接联动机制提高备案审查效率;三是对“老问题”频发立法领域保持审查强度;四是提高备案审查中“四条标准”的运用能力。
关键词:《立法法》修改;备案审查;审查标准
6.论《立法法》授权立法中被授权主体范围的扩展
作者:沈鹏飞(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现行授权立法模式中,旧有的被授权主体“经济特区”的内涵逐渐陈旧,难以满足时代改革需求。而大量新兴试验性区域未被给予明确的被授权主体资格,其高涨的自主立法需求与匮乏的法律供给之间产生紧张关系,这既为现实中已然存在的授权立法实践制造了合法性障碍,也阻碍了未来授权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此,应当整合《立法法》相关条文,将新兴试验性区域等特定区域纳入授权立法框架,扩大被授权主体的范围,拓宽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不定向授权”的边界,并通过增强授权明确性、完善授权试点立法条件成熟的评估标准等角度来加强授权立法的监督,避免授权滥用,从而消解改革与法治之间的冲突。
关键词:《立法法》;授权立法;新兴试验性区域
【立法专论】
·专论I 立法原理与技术研究·
7.人大立法协商的制度化研究
作者:巢永乐(2021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内容提要:人大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理论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勾连的落脚点,亦是推动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本文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对人大立法协商的规范建设与实践运作情况进行梳理与考察,发现人大立法协商存在规范建设不完善、具体程序不规范、审议规则与方式不尽完备、结果处置机制不健全等非规范化、碎片化发展之不足。对此,应当从规范上明确人大立法协商的制度定位,构建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人大主导为原则、协商民主为核心、程序法治为主导、结果反馈为特色的人大立法协商制度,这是促进立法协商有序、健康发展的理性进路。
关键词:立法权;民主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质量
8.地方性法规吸收民间规范之研究
——以浙江省地方立法实践为例
作者:张文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
内容提要: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为《立法法》)修订后,地方立法的文本数量随着立法权的下放而呈现井喷式增长,但立法的质量却不尽如人意,部分立法缺乏地方特色或不具有可操作性已成为现实的问题。实际上,地方立法的特色与实效,同地方本身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是密不可分的,故汲取本土法治的有益资源或许是地方立法质量的破解之法。同时,执政党提出的法治中国“三位一体”建设重大战略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这一立法目标,似也在呼唤地方性法规对民间规范展开吸收。本文在论证地方性法规吸收民间规范系可行且可欲的基础上,通过对浙江省现行立法进行检视,发现民间规范远未充分融入地方性法规之中,而地方立法者身为“理性人”的考量和保障吸收的立法机制缺失是可能造成这一困境的两大原因。为此,在梳理地方性法规吸收民间规范所需遵循原则的同时,对地方立法各环节工作机制提出再造建议,为民间规范融入地方性法规创造更大可能并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地方性法规;民间规范;吸收
·专论II 备案审查实践研究·
9.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备案审查案例研究
作者:曹娇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内容提要: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中披露了首批“涉宪性、合宪性”案例,其中首位的是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依据备案审查案。本文结合备案审查制度的实体原理与制度原理对该案进行深入研究,首先对征收民航发展基金的性质进行界定,经过与征收、征税和征费的比较,本文认为其属于独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本质上是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一种限制,由此应当以预算法和宪法作为本案审查依据。但根据“穷尽法律救济”和“回避宪法判断”的基本原理,本案应采取合法性审查回避合宪性审查的方法,以预算法作为规范审查依据。因此,接下来通过对预算法第9条第1款的分析,发现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依据违反上位法和法律保留原则,存在不合法问题,这与法工委报告中的意见一致。最后文章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意见的效力与效果进行分析,说明虽然审查建议的移送处理意见本身是建议性的,但因本案同时涉及宪法问题,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权对本案进行初步研究判断,而在制定机关未及时修改的情况下,应由国务院对本案违法规章作出撤销决定。
关键词:民航发展基金;备案审查;合宪性;征收;审查次序;移送处理;撤销机制
10.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比较分析
——以省级人大规定为例
作者:张璇(包头市委政策研究室、吉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是指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归档并审查的制度。在备案审查制度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有效维护法制统一的制度,不仅可以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还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正式提出了“备案审查全覆盖”的发展要求;2019年明确,实现全覆盖备案审查模式的必然选择是“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被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广泛建立。本文主要从全覆盖备案审查模式的角度出发,谈论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
关键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地方人大常委会
【立法评析】
11.基层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优化
——以浙江省为例
作者:孟颖芳(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内容提要: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引起了高度关注。这一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畅通民意表达、激发广大居民参与公共事务、促进基层人大工作的作用。不过,在立法供给方面,该制度在产生之初存在着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存在功能定位不准的问题。为此,浙江省立法将其性质界定为议事协商。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有效推进街道居民议事工作,需要在强调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实现治理多元化、推进管理扁平化,并有效借助于数字化改革。
关键词:居民议事制度;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民主协商;数字化改革
12.上位法依据条款的立法文本设置及完善路径
作者:刘光华、孙盈(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兰州大学循证社会科学中心,兰州大学、兰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在现代立法实践活动中,立法依据关乎法律体系完善与法治良性运转。在法律规范文本颁布施行之前,除解决立法的事实依据外,立法者首先需要回答的是立法的上位法依据问题。然而,如此重要的立法依据问题却未能引起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足够重视。本文在前期关于宪法作为立法上位法依据问题的大数据循证研究的基础上,推而广之地对一般意义上的立法上位法依据及其特点、功能、类型、适用及设置等问题展开系统分析论证。最后,提出应该在明确不同位阶法律文本及其立法上位法依据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完善立法上位法依据的设置机制与文本表达技术,在确保各级立法活动规范有效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中国立法学理论和技术走向细致完备。
关键词:立法依据;上位法依据;事实依据;法律文本
13.如何让监督重器矗立于磐石之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础及其问题考察
作者:叶建平(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
内容提要: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具体规定,通过其与宪法、组织法、监督法、立法法之间的关系和在职权、范围、方式等方面抵触或者不一致规定的观察和分析,发现颇多冲突,其本身效力亦有可商榷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宪法性制度,要求协调制度规范,夯实合宪性制度基础。
关键词:备案审查;制度瑕疵;规范协调;合宪性基础
14.论地方性法规形式抵触而实质不抵触
——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备案审查案为例
作者:曹国龙(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内容提要:《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备案审查案表明即使地方性法规形式上抵触上位法,仍然有可能具备正当性,这种现象属于地方性法规“形式抵触实质不抵触”。“形式抵触实质不抵触”审查标准不仅契合现阶段地方立法的实际需求,也彰显了实质法治。判断形式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是否实质抵触首先要审查是否符合上位法的立法目的,然后审查是否具有地域特殊性,最后要立足比例原则尽可能减少对法制统一的损害。形式抵触实质不抵触的审查标准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可进一步类推适用于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违法行为等情形。
关键词:形式抵触;实质不抵触;比例原则
《立法前沿》系列丛书由浙江省法制研究所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每年一辑,致力于打造立法学研究领域的学术品牌和前沿阵地。本书栏目设立拟如下:一、名家论坛:本栏目邀请立法学研究领域的大家,专门就立法前沿问题撰写特稿。二、硕博专论:本栏目关注立法学理论的最新发展,为有志于从事立法学研究的优秀博、硕士提供理论交流的平台。三、立法评析:本栏目以近期的立法事件或立法法案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个案研究,反思立法学原理与制度设计。四、立法动态:本栏目旨在传递立法工作的最新动态,呈现立法实践的最新发展。五、域外立法:本栏目接受译文稿(附外文原稿、原文作者或者出版社的翻译许可或者电子邮件),也接受作者用第一手外文资料介绍、评析域外立法制度或实践的稿件。
责任编辑 | 郭晴晴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李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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