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粉丝留言咨询,西安住房公积金如果断缴,可以补缴吗?
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消息来看,公积金补缴办理条件有三个: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漏缴、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月缴存基数或月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
办理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1、单位正常补缴:
补缴原因选定“漏缴、欠缴或其他”的,单位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财务公章)纸质及电子表格。
单位确定职工的补缴起止月度、核算补缴金额,向缴存银行填报《补缴申请书》办理补缴核定手续,核定通过后按照补缴核定金额转账付款(付款摘要需备注“单位公积金账号+补缴+起止年月+公积金”),单位缴款资金到账后,公积金业务系统自动分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单位正常补缴,职工账户最大可补缴金额=(最高月缴存额-月汇缴金额)X汇缴月数。月补缴金额与月汇缴金额合计不得超出缴存政策规定当年最高月缴存额。
2、追缴违规提取补缴:
职工本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违规提取资金单据》1份。
追缴违规提取、缴提取资金退回、军人公积金转入补缴,职工个人需持相关资料先在缴存银行柜台办理补缴核定手续,再按照已核定的补缴金额进行转账付款(付款摘要需备注“单位公积金账号+补缴+起止年月+公积金”)。缴款资金到账后,公积金业务系统自动分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提取资金退回补缴:
职工本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公积金中心会计部门审核的《职工多提资金退回说明》1份。
4、军人公积金转入补缴:
单位需提交《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财务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军转安置证明或部队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行政执法补缴:
单位或职工本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公积金中心下设机构审核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两份,单位补缴的需加盖财务公章)。
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网厅(缴存银行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点击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或者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x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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