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假人王海发微博称金龙鱼五常大米疑似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引发网友热议。

这次被王海曝光的收储商是什么来头?被替换成“五常大米”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对于该事件,五常市市场监管局称已成立调查组,正开展调查。金龙鱼方面也作出回应:不会以次充好。

△图源:王海微博视频截图

打假:外地大米进入五常,冒充“稻花香2号”?

在知名打假人王海3月3日发布的微博视频显示,2023年12月27日傍晚,两辆满载大米的吉林牌照货车驶入了阔海五常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阔海米业”)。

据货车司机透露,车上的大米都是外地的,俗称“发五”,全名叫“中科发5号”。

王海称,中科发5号大米不论外观还是口感,跟稻花香2号都非常相似,但价格却只有三块多钱一斤,差不多是稻花香2号的一半。“大量的中科发5号大米被卖到了五常,用来冒充稻花香2号,以次充好假装五常大米。”

随后,王海在金龙鱼天猫官方旗舰店购买了这款五常大米作为样品,送往“海南崖州湾分子鉴定检测中心”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

经过检测,这款销量很高的“金龙鱼五常大米”,稻花香2号的植物DNA遗传相似度仅有78.08%,被判定为不同品种。但是,在比对中科发5号的植物DNA指纹标准样本时,其遗传相似度却达到了97.82%,被判定为近似品种。“也就是说,这款带有地理标识的金龙鱼天赋五常稻花香2号,挂羊头卖狗肉。用廉价的中科发5号大米,冒充稻花香2号,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图源:王海微博视频截图

王海呼吁消费者尽快联系平台,要求退款不退货,并向销售方要求退一赔十。

起底代收代储企业:曾获“五常大米”商标使用许可

王海透露,这家刚收了两大货车中科发5号大米的阔海米业,实际上是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金龙鱼关联公司公司)的米业代收代储企业,阔海米业的精米经益海嘉里销往全国各地。

据天眼查APP,阔海米业成立于2015年10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吴志华。

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上海阔海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伦阔海粮油有限公司及两名自然人共同持股。除阔海五常米业公司外,吴志华还关联多家粮油公司,并在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沈阳)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金龙鱼旗下公司任高管。

另据公开的法律文书显示,阔海米业与五常市大米协会曾于2019年10月、2020年7月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阔海米业在符合五常大米质量标准的“五常大米”商品的包装物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商标。

据媒体报道,2023年4月,五常大米国家标准修订正式通过国家立项审批,修订周期为16个月。

现行的《地理标志产品 五常大米(GB/T 19266-2008)》国家标准于2008年发布,由于标龄过长、指标落后、试验方法关联失效,无法依标组织生产和合格判定。如被废止,将导致五常大米因缺少“国字号”生产和检验依据,造成品牌价值影响严重。

2022年,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及五常市政府先后完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的33位全国专家参与的项目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立项考核,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审查部项目质询以及国标委标准技术司项目论证会和国标委委务会的审核。2022年12月13日国家标准委正式发文,五常大米国家标准修订正式通过国家立项审批。

回应:金龙鱼表示不会以次充好,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和金龙鱼已经通过媒体回应了此事。

3月4日,据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的《产品可靠性报告》报道,五常市市场监管局就此回应称,针对阔海五常米业有限公司涉嫌用“中科发5号”冒充五常“稻花香2号”事件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

3月5日,据财联社报道,金龙鱼回应称,公司五常大米所用水稻料均为黑龙江省五常地区种植、收购,针对包括五优稻4号(俗称稻花香2号)在内的订单种植品种,种植前均会对订单种植单位提供的种子样品对外送检以保证品种纯正和可追溯性,绝不会以次充好。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