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福州闽侯县的打工人真的想不明白,他仅仅是去镇上打工,经过邻居家的菜地,邻居让他帮忙将菜带到镇上去卖。他于是花了110元买了邻居家70斤芹菜,卖给镇上的蔬菜行,赚了14元,最后因为农药超标,被当地行政部门罚款5万元。

幸亏最终闽侯县法院和福州市中院经过详细调查认为其违法情节轻微,同时也不是职业菜贩,免于处罚,不允许强制执行。德先生思考,如果我们针对A股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处罚也是这么严格,那估计A股市场早已秩序井然,还有那么多心怀鬼胎的机构和个人敢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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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邻居卖了70斤芹菜赚14元,一共罚款10万元,违法金额与罚款金额差额达3500倍还多。最近监管部门出台的很多处罚通知,那些操纵市场的违规违法案件,涉案金额高达几个亿,最终罚款也仅仅只有几百万。如果能够重罚,甚至动用刑罚,想一想这些家伙还敢染指证券市场吗?

《中国证券报》在27日刊发了重磅文章,《坚持“应退尽退” A股出清力度加大》。2024还仅仅不到两个月,已有7家公司完成退市或锁定退市,其中*ST华仪、*ST柏龙、*ST泛海3家公司已退市摘牌,还有4家公司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同时现在还在加速清,已经和未来将发布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公司名单持续扩充。

不过在让这些垃圾公司退市的同时,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不是应该前置进行?现在代表投资者利益的证监会下属的“投保中心”,是不是也应该在上市公司退市前介入,开展前置性的工作?例如那些因为违规违法事宜而被勒令退市的公司,是不是就应该启动了投资者集体诉讼或者集体索赔工作?还有那些因为财务造假或者违规上市,股价低于1元的上市公司,投保中心也应该介入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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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议监管部门、法院,以及公安部门是不是也可以联手针对这两类公司开展前置性工作?首先是防止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该负责任的董监高人员将资产转移,未来让投资者索赔无望。另外也要控制这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员,别让他们偷偷的溜出国境,从而摆脱法律的制裁和经济索赔。

确实应该加速对于那些该退市的公司的退市流程,坚决将A股的上市公司壳价值打下去!让那些不该存在于股市的垃圾公司赶快滚出去,清理整个市场,让好公司可以充分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而法律是要为社会秩序的平稳服务的,更要为普通人的公平正义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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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监管部门可以参考食品卫生的这个高压管理态势,相信股民也愿意看到,对待那些真正应该严厉处罚的违规机构和个人予以重罚。面对退市,将配套处罚的措施前置介入,让未来投资者可以成功拿回赔偿款,让该负责任的公司人员以及相关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未来可能承担的刑事处罚,那么配合退市工作就完美了。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