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副队长何买拉苏

让法治之花开遍草原深处

内蒙古自治区有个普法宣传品牌叫“法治乌兰牧骑”,就是将法治内容融入乌兰牧骑的艺术实践中,让基层群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学习法律知识。“法治乌兰牧骑”主要取材于发生在农牧民身边的疑难杂事、邻里趣事,经过艺术加工,变成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深受大家的欢迎。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我们和检察机关的关系不断加深,如扎赉特旗检察院的检察官与乌兰牧骑的志愿者们一起改写了与民法典相关的歌曲、小品、诗朗诵等节目,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将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讲给乡亲们。我们期待和检察机关开展更多这样的合作,让法治之花开遍草原深处。

全国人大代表、汝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长王红艳

模拟法庭课让枯燥的法律知识活起来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是一项爱心与执着的持久工程。每次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法治副校长来我们学校上课时,孩子们都十分高兴,特别是检察官指导开展的模拟法庭课,让枯燥的法律知识活起来,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法治意识。我认为,这样的法治课也可以讲给家长、老师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从业人员听,当普法人群扩大时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据了解,现在全国已经有4.3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这样的用心付出值得点赞。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做深做实送法进校园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中岭

不断创新检察为民工作模式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全省涉及农业领域刑事案件逐步增多。多次到中牟县检察院调研后我认为,检察机关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法治力量,不仅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借助人民调解员、律师、人大代表等力量,运用诸多机制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双方“解心结”,还在一系列涉农案件办理中维护涉案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议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检察为民工作模式,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件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就涉农突出法律问题进行通报提醒,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法律指导,做到听民声、纾民困、解民忧、聚民心。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

修订企业破产法时设专章规定跨境破产制度

“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法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更是体现营商环境建设成就的重要指标。”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相继在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涉外法治实施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但在涉及巨型企业的跨境破产问题方面,由于我国缺乏健全的跨境破产法治及该领域的专业人才,内地法院和破产执业者(含律师、会计师、破产管理人等)无法积极有效地主导甚至参与跨境破产程序或进行案件合作。”朱征夫代表认为,在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企业破产法修订中,要高度重视跨境破产问题。

在朱征夫代表看来,推进跨境破产法治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彰显我国的大国司法理念与司法担当,有助于增强我国的营商环境竞争力,符合我国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为此,朱征夫代表建议:一是高度重视跨境破产问题,从思想根源和立法本质上认清跨境破产对于市场经济建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二是抓住企业破产法修订的契机,积极对标国际通行做法或最佳实践,以专章形式系统规定跨境破产的重要制度。三是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重点关注跨境破产与重整专业人才的培养,为我国跨境破产法治建设和有效参与全球跨境破产规则治理、积极参与并逐步主导我国企业的跨境破产案件,夯实人才基石。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云英

依法能动履职,为侨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立足重点侨乡特色,依法能动履职,以打造侨乡特色品牌为牵引,在侨乡留守儿童保护、涉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积极探索,为保护侨乡贡献了检察力量。”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云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莆田市涵江区在外华侨华人约80万人,其中大部分人将幼孩放于国内,由老人抚养,接受教育、学习传统文化,这些孩子就成为“留守儿童”。对此,当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侨乡留守儿童保护、侨风古宅保护,探索“未检网格化”新路径。曾云英代表对这些侨乡检察品牌建设发展寄予厚望:“莆田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侨乡发展实际,创新‘专业力量+协作机制+特色探索’的工作思路。”

曾云英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推进侨乡品牌创建工作,并将该项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在个案办理上要密切关注涉案华侨华人群体,尤其是侨乡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通过个案办理实现“留守儿童”权益的完整保护、案内外法律关系的妥善解决,还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构建多方机制、内外联动等方式,在解决涉侨案件办理、侨风古宅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类案问题的同时,形成常态化的检察护侨新格局,让法律监督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使广大侨胞心有所向、情有所系、根有所在。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记者:崔晓丽 沈静芳 刘立新 刘亭亭 牛秀敏 刘亚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