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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3月5日)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
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宝第2120242226号
92310113MA1L1WDW5X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700元
2024/3/5
2
宝第2120242230号
上海御来汤温泉休闲中心
91310113MAD0806B21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整
2024/3/5
3
宝第2120242231号
魏定全(上海市宝山区小郑足浴店)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100元整
2024/3/5
4
宝第2120242232号
李瑞福(上海市宝山区施华蔻共泉理发店)
92310113MACNKJ6U4E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整
2024/3/5
5
宝第2120244204号
上海欧阳印刷厂有限公司
91310114133028998W
未按照规定及时、 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警告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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