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法制支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3月5日,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昌平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颜梅带队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法制支队,开展“情暖‘三八’送荣誉,守护昌平筑平安”活动,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证书送到昌平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手中。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杜宏波,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强峰出席活动,昌平分局法制支队领导及女民警代表、2023年巾帼“北京榜样·最美警察”“昌警之星”、政治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
活动前,在法制支队民警的讲解下,颜梅主席一行参观了昌平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查看了孕期、哺乳期妇女及未成年人候问室、讯问室、心理疏导室等 ,详细了解民警执法办案流程、涉案财物保管机制,以及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未成年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具体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彭坤介绍了法制支队维护妇女儿童工作情况。近年来,昌平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与妇联、团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导小组,组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审查专业队伍,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将24小时司法社工服务引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未成年被侵害人救助机制和“一站式”询问流程,最大程度避免“二次伤害”,构建具有昌平公安特色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倾心打造新时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制方案”。
活动中,区妇联还慰问了昌平公安分局2023年巾帼“北京榜样·最美警察”“昌警之星”等优秀女民警代表,为她们送上昌平“妇”字号基地种植的美丽花卉和“三八”国际妇女节的节日祝福。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杜宏波表示,法制支队此次能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离不开区妇联、分局党委的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权益不容侵犯,保障就是责任。法制支队将以此次获奖作为新始点,聚焦核心目标,强牵动、善作为、求创新,为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
昌平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颜梅对昌平公安分局法制支队荣获先进集体称号表示祝贺,并对昌平公安分局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对孕期、哺乳期妇女及未成年涉案人员的关怀爱护表示感谢。颜梅主席强调,由昌平公安分局开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在昌平区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希望昌平公安分局与区妇联继续加强合作,邀请专业人士为区巾帼亲情服务队、基层维权干部分享办案经验,汇聚维权合力。区妇联将继续发挥好“联”字优势,为女民警们做好服务的同时,搭建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共同促进昌平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本报记者 霍云瑶
摄/昌平摄协回天分会 郭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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