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8日电,经济日报文章指出,上市公司独董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需要进一步压实独董履行职责、强化独董监督效能。未来,监管部门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权责边界,加强履职保障,完善责任机制,支持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努力形成各方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和良好生态。资本市场需要真正具有独立性的独立董事履职行权,为中小股东的利益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