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台东路和东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对外招租公告

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公司将位于嵩明县城盟台东路西侧的一宗地块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地块招租概况

地块简介

本次招租的地块为嵩明县棚改项目县城片区拆迁地块,位于盟台东路和东街交叉口西北侧,具体位置为嵩明县城盟台东路西侧,实际区域为原嵩阳卫生院、原老检查院、老公安局办公及住宿区域,紧靠嵩明县住建局。该地块已基本平整,地块内无阶梯、交通便利,是停车场和商业的最佳经营场所,本地块经营权现对外招租,租赁期为一年。

报名要求

1.承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本次竞租。

2.有意竞租者,应将竞租保证金缴入嵩明浩宇投资有限公司(招租人)账户(户名:嵩明浩宇投资有限公司,账号:6900003949343012,开户行:嵩明农村商业银行嵩阳支行),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嵩阳街道办事处2号楼嵩明浩宇投资有限公司办理竞租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还】;公司、其他组织,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和招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租金。意向竞租人违反本公告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再退还;依规竞租,而未中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竞租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竞租规则

1.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了解标的物基本情况,参与竞租则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全部状态,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竞租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

2.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招租方式进行。经公开报名产生2个或以上报名者的,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出价高者为承租人。经公开报名只产生1个报名者的,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报名者以不低于最低起租价的标准与招租方签订租约。各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次规则所示内容。各意向承租人持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租会场领取竞价号牌,如不按时领取号牌或不按时到招租会场,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

3.采用竞价方式招租的,主持人宣布最低起租价后,各意向承租人举牌应价,每举一次牌至少加价壹万元(也可举牌并口头报出超过壹万的报价)。主持人在三次报价后仍无人应价时表示竞价成功,主持人宣布成交。

4.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举牌不得反悔。

5.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反悔的;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土地租金的。

(4)进入招标会竞价室后,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听劝阻等行为的。

6.竞租成功人现场与招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在竞租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足租金,凭《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证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7.本次招租依法组织和开展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竞租须知

为使本次招租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招租与竞租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本次招租按照招租惯例特作如下规定:

1.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土地使用权,不得利用租赁土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2.土地上的一切均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为任何土地或设施瑕疵担保责任。若竞租方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其自行解决,与招租人无关。

3.各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最低出租价及本次规则所示内容。

4.严禁改变本招租地块用地性质,严禁在本地块上建盖永久性建筑物。

5.在租赁合同期内,若遇不可抗力时,如自然灾害等,招租方不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

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址及电话:嵩阳街道办事处嵩明浩宇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0871-67929875

3.公开竞租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5:10

4.公开竞租地点:嵩阳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

招租人:嵩明浩宇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来源:明秀嵩阳 | 编辑:顾燕波 杨铸琦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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