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议题,2024年两会报告提出了2024年度财税领域的工作计划,也对相关行业领域产生重要影响。
在回顾2023年工作成果回顾中,重点强调了三类财税政策的积极意义:
1. 民生保障方面,提高了“一老一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使6600多万纳税人受益;
2. 宏观调控方面,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3. 深化改革方面,深化财税金融领域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SUMMARY
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与此同时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今年需关注以下财税热点,以便企业及时作出应对调整,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税务合规经营。
焦点一: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在地方两会上,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频频提及“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其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事实上2023年12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研究部署2024年财政工作时同样提出,要积极稳妥谋划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从税收角度而言,财税体制改革可能隐含了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如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形成能够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积极性、提升财政资源利用效率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此外,依据2021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主要划分了2021—2022年、2023年、2025三个时间点,截至目前,前两部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其中《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关税法(草案)》已于2023年下半年公布并向公众征询意见,增值税法、关税法、消费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条件已相对比较成熟,有可能在2024年优先提请审议、推动立法。另一方面也包括了持续深化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务征管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对高风险重点领域的精准监管也意味着企业需不断强化和提升税务风险管控水平,提前布局加快业财税数智转型。
焦点二:专项治理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这个问题早在今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中就被提出,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的违规“小政策”“税收洼地”“财政补贴”等。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招商引资问题,表明2024年对地方违规招商引资政策的清理活动将持续进行,清理力度也将更大。
接着在今年2月28日,八部门联合打击三假工作会议提出,“重点打击利用骗取出口退税,以虚开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财政返还和政府补贴,利用空壳公司暴力虚开、异地虚开、变票虚开等严重涉税犯罪。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
综上,企业享受违规地方招商引资政策的,面临退还奖励资金的风险,构成虚开的,还将面临行政和刑事责任。相关公职人员也可能遭受行政处分,甚至被追究渎职的法律责任。
焦点三:民生保障方面,居民医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政府工作报告建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落实和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异地就医结算、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等。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另外社保方面,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等社会风险,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社保新政新规频繁发布,2024年2月,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协同,15个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同事同标”。而在今年年初,各省悄然出台社保统一向税务局申报且不得漏报瞒报,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原先那些“控制社保成本”的花招,比如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自然成了未来被重点监管和严厉打击的对象。
焦点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解决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长久以来,民营经济发展中或多或少会面临税收政策不清晰的障碍,对税法的理解常常产生税企争议,并演化为涉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甚至在部分行业领域因政策理解不同引发了涉税刑事风险。此次报告中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在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松绑。鉴于立法的滞后性,在税收立法完善之前,也应当逐渐转换思维,保护民营企业纳税人利益。此次报告中指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支持企业家专注创新发展、敢干敢闯敢投、踏踏实实把企业办好”,也进一步维护了民营企业业务模式创新,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在国家税收利益没有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也应避免教条适用税法和刑法规定。
与去年类似,考虑到平衡财政压力,今年的报告亦并未在税收领域给予过多着墨,意在通过精准高效地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完善税收改革和政策效能。此外除了在两会声音中关注到这些财税信息外,在2024年我们还需关注这些信息。
家族传承与财富管理
几天前,娃哈哈集团的创始人宗庆后先生因肺癌在杭州离世,享年79岁。作为浙商群体的标杆性人物,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从蹬三轮卖冰棍开始,打造了中国知名的民营食品饮料企业娃哈哈集团。宗庆后去世,大众的目光一下子聚焦在了其接班人宗馥莉身上。出生于82年宗馥莉从基层开始历练,白天她在车间里考察、做记录和工人同吃同住。晚上就要拿着自己做的数据记录给父亲看,父亲看过之后没有问题才能走。在她的带领下,也多次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现如今,无论是宗馥莉在娃哈哈的成绩,还是她一手执掌的宏胜饮料集团的成就,都已经足以说明她是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通过娃哈哈的家族传承,在传承路径的选择上,我们汲取到了哪些经验呢?家族企业的传承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性工程,企业股权和管理权的交接、接班人的培养和锻造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传承财富比创造财富更具有挑战性,如何在探索中不断完善财富管理和传承问题,以实现创富守富与传承的双赢?
新公司法下股权涉税规划
2023年12月《新公司法》正式出台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公司法的实施对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等有了更进一步的明确,不仅涉及企业股权布局“七大新规”,而且涉及公司老板、股东、董监高、财务负责人“财税法风险”的新政策。
在新《公司法》的资本充足要求下的被迫减资,一直是税法中存在争议的问题,主要是减资的价格确定、减资的方式和减资的所得类型。实践中,减资是公司常用的资本结构和股权架构调整工具,包括股权回购等方式事实上就是减资行为。对于复杂的减资安排,需注意安排合理性和有效地解释。此外,新《公司法》为了使公司的资本能够得到股东更多的保障,还提供了股东溢价出资后对利润表的贡献方式,明确了公司可以发行不同权利的股票,打破了同股同权的传统股权和股份要求,允许公司发行优先股、表决权区别股等不同类别的股权。不同于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看不见也摸不着,具有商事组织法上的抽象性,无法进行一般社会观念上的交付,那么新公司法时代,如何布局股权架构?如何做出股权调整?从而妥善防范涉税风险,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
当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等重大目标任务,对财税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财税体制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方方面面的权益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新公司法的执行以及两会报告的发布,从各个方面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和规划都将产生实质的影响,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这些影响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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