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4周年,3月8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妇委会、省女法官协会和省妇联直属机关妇委会开展“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组织近40名妇女干警和干部代表参观福州市巾帼党性教育基地、新时代家风传习中心。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省女法官协会会长董碧仙,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赖前斌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福建高院

五位先进女法官代表

分享了参观心得和自身的工作体会

杨 静

福建高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全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用“忠诚”践行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用“公正”答好人民问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永葆清正廉洁,从严律己修身,坚决守住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用“真情”传递司法温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用“奋斗”绽放最美风采。树立“家国一体”观念,把个人奋斗融入国家发展,让“小家”与“大家”双向奔赴。

林 琳

福建高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

作为福建高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参与者与见证者,我倍感光荣与责任。要以初心使命践行忠诚。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审判事业中书写无限忠诚。要以真心真情为民服务。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将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最大程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要以接续奋斗再立新功。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担责于身、履职于行,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贡献应有之力!

袁春怡

福建高院生态庭副庭长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新时代是奋斗的时代,我们生逢中华民族发展的最好时期,拥有建功立业的时代际遇。要自觉做勇于担当作为的不懈奋斗者、改革创新者,这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人生的价值所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每一位妇女都是主角,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只有积极投身新时代伟大实践,拼搏进取、担当奉献,充分展现“半边天”的风采,才能不负韶华、不负时代。

滕玲燕

福建高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

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

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法官是社会稳定的保障者、司法为民的书写者、定分止争的实现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无悔的初心更是责无旁贷的使命。身处波澜壮阔的伟大时代,广大妇女施展才华的空间无比广阔。我们要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将“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自觉,镌刻进日复一日的平凡工作中,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中,实干担当、砥砺前行,勇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郑 鸿

福建高院民三庭副庭长

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

要继承和发扬“家国一体”的观念。林觉民的《与妻书》不仅体现了二人伉俪情深,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家国情怀。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家庭的幸福都是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的。要继承和发扬“修齐治平”的思想。传承良好家风,做好家庭教育,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要传承和发扬“立己达人”的胸怀。作为法官既要“独善其身”,坚守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之心,也要“兼济天下”,心怀苍生,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供稿:机关妇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