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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处罚过,通常都会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可江西高安的幸某却不知悔改,一次酒驾不思悔改,时隔9年居然又酒后驾车,最终落得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2月27日15时20分,幸某和工友在随县吴山吃过午饭后,驾驶鄂A5***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S440省道8KM处时遇到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于2015年12月2日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随县公安局万和派出所查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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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某不警醒反思再次饮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幸某二次酒驾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处罚,驾驶证吊销、并处行政拘留3日等严厉处罚,幸某驾驶生涯2年内也“划上了句号”。3月5日其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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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安危,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红线,是忠告!也是铁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来源:平安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