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还敢索赔100万”?河南郑州,小伙公交车上拒绝让座,结果被醉酒老人辱骂并拍肩膀,小伙要求老人别动手,却被连扇4个耳光,被打后小伙没说什么,老人却因情绪激动倒地猝死,事后家属向小伙索赔100万。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经视夜总)
戈师傅是郑州919路公交车司机,事发当天,他开车行驶至站台时,有5位大爷一起走上公交车,当时5位大爷一身酒味,一看就是刚聚会喝完酒。
5人中的张大爷,发现车上没空座位后,扫视一圈车厢,最后把目光锁定在正在打瞌睡的大学生小李身上,老人看着小李悠然入睡的样子,心中怒火开始升腾。
张大爷决定教训教训这个年轻人,于是就趾高气扬地命令小李给他让座,并叫嚣道:你个不长眼的东西,看到老人上车,还不赶紧起来让座。
由于当时老人态度较差,小李直接拒绝他的要求,没想到老人开始对小李破口大骂,并不断用手拍打小李的肩膀,小李要求老人别动手,离我远一点!
不料,张大爷情绪越来越激动,紧接着更是直接连扇小李4个耳光,其他几名老人更是按着小李的手,任由张大爷继续谩骂。
其他乘客都被震惊得无以复加,反应过来后都感到非常不满,小伙本来正在睡觉,却被老人强行拍醒要求让座,随后更是倚老卖老狂扇巴掌,这简直是欺负人!
小李被打后,感觉自己受到极大侮辱,但碍于对方年龄太大,也只是和老人对骂几句,并没有动手还击,结果张大爷越骂越激动,突然捂住胸口倒在地上。
变故发生得太快,在场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现场顿时乱成一团,司机见状迅速拨打120,同时立马靠边停车,进行相应的措施。
随后老人便被送往医院,经过抢救,最终不幸离开人世,医生诊断后发现,老人本身就有严重心脏病,死因是因情绪激动导致血压升高,最终发生脑出血。
警方立即封锁现场,并对目击者展开询问,不少乘客都表示,是老人人品不行、素质太差,只因小李不让座,就用力打对方耳光,简直是咎由自取。
目击乘客表示,当时他们看见老人不仅喝得醉醺醺,而且在打人时用尽全部力气,小李脸都被扇得通红,如果老人一开始没有用强硬态度要求让座,就不会发生这起惨案。
况且,给老人让座是情分而非本分,老人不应在被拒后就动手打人,且老人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还辱骂殴打他人,发生这种事情,不应全部责怪小伙。
结合案发时的监控视频,以及目击乘客的笔录,民警对小李做完笔录后,只能将他放走,张大爷的家属得知后,来到派出所闹事,要求民警将小李给抓起来。
张大爷家人表示,张大爷非常要面子,小李大庭广众让他下不来台,还和他发生争吵,才会发生悲剧,小李就是在谋杀老人。
不仅如此,家属还一纸诉状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小李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法庭上,小李据理反驳,毅然决然地怼回去:事情是张大爷先挑起来的,被打的也是自己,自己全程没有还手,也没有进行言语攻击,老人身死与我何干?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小李不知道老人有心脏病,且没有攻击老人,显然不构成犯罪。
案件的关键争议,是小李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小李是否要赔偿,主要看他是否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案件经过10天的审理,法官综合公交司机和群众拍下的录像,以及各方证人证言,给出最终宣判:
第一,争斗过程中,小李并未用过激语言来刺激老人;第二,老人动手打人在先,并多次殴打小李,小李均未还手,已经尽到最大克制;第三,小李并不知道老人患有心脏病。
第四,小李所在位置,并非老弱病残专用座位,尊老爱幼只是道德要求,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只是道德要求,并非法定义务,双方都有购买车票,同样享有坐座位的权利。
第五,张大爷明知自己有心脏病,仍喝酒聚餐,事后借酒生事,辱骂、殴打小伙,丝毫不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才导致意外发生。
综上,法院认为小李没有过错,而张大爷有明显过错,老人的死与小李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老人家属的全部诉求,对于这个结果,不少网友纷纷拍手称快,称赞法院公平公正。
判决作出后,张大爷家人非常不满,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事对我家非常不利,根据实际情况,我作为一个家属,当时老人确实有些做的不对,但这个小伙子做的也有点过分。
虽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老人不能倚老卖老,更不能肆意撒泼,否则造成悲剧,最终得不偿失,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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