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市场黄晓明猪肉档 被处罚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的注册日期为2018年6月27日,按规定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在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020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本局依法分别于2021年7月9日和2022年7月6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