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1日,已故华懋集团前主席龚如心的三名弟妹及弟妇被解雇后,拒迁出华懋物业。案件于今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涉事单位位于香港摩星岭道华亭阁,原告华懋代理有限公司要求龚仁心夫妇及两名胞妹迁离。庭上,龚仁心强调,居住于此单位是属于龚如心生前的家庭安排,承诺可居住至不愿居住为止,与公司福利无关。

龚仁心在庭上表示,四位长者年逾80,对于因侵占物业而起的诉讼感到遗憾。他提到,2019年被解雇是出于报复,因他曾对总裁发表过言论。此外,龚如心过世后的争产案中,答辩人对华懋集团最终胜诉功不可没。他强调,居住权非员工福利,而是根据龚如心的家庭安排,具有不可撤换性。原告早前入禀状指出,答辩人应在离职后迁离单位,但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出,因此要求其交还单位及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