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送达公告

湖北广顺糖酒副食有限公司:

你公司冒用他人信息骗取登记一案,我局已调查处理完结,并作出撤销你公司1998年10月21日杨明董事备案登记的决定。因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3号)领取《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鄂市监冒撤字〔2024〕第1号),经过三十日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