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简称:人影作业)也叫防雹、增雨(雪)作业,是一项利国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多年来在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会宁县人影作业是利用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天空发射碘化银炮弹(简称:人雨弹)、火箭弹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目的。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会宁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布“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一、作业时间

开展高炮、火箭人工增雨、增雪、防雹作业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作业范围为四房吴镇、汉家岔镇人影作业点,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丸和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故障弹、残骸。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采用65式“37”高炮、WR-98火箭发射架,高炮(火箭)作业应在规定的射角范围内避开人群稠密区,作业时炮位周围50米不得围观,以免弹壳飞溅伤人。

四、火箭增雨、增雪、防雹作业原理

人工增雨、增雪、防雹火箭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工具,在适当的条件下通过发射系统将火箭发射到适宜的云层中,播撒碘化银催化剂,起到增雨、增雪、防雹的作用。火箭完成催化剂播撒任务后,会由两个降落伞带着火箭残骸以小于8m/s速度落回地面。人工增雨、增雪、防雹火箭无毒、无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五、注意事项

全县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群众不得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如捡到故障弹、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玩耍,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并请立即报告会宁县气象部门处理。

(三)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会宁县人影办联系电话:0943—3224900、15095783286

会宁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