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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财政惠民“一卡通”政策解读

乡 村 振 兴 篇

01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的申请条件

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三类人员监测对象(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跨省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脱贫人员可享受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请资料

1、劳务合同、就业协议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交通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户主的还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政惠民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社区)和镇(街道办)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

五、发放时效

每半年发放一次。

02

财政扶贫“雨露计划”政策

一、补贴对象的申请条件

助学对象为我县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已享受政策并继续在校就读的、应届考上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我县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已享受政策并继续在校就读的、应届考上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标准进行发放。

三、申请资料

往届生提供在校证明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校盖章)、中、高职院校学生学籍证明(原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财政惠民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由各镇(街道)收集审核后,以正式文件(附公示名单图片等资料)报送县乡村振兴局社会股,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衔接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户。

四、申报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社区)和镇(街道办)进行初审并公示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助学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

五、发放时效

每半年发放一次。

来源:大荔财政惠民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