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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

1979年2月23日,我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以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以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2020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将植树节正式写入法律。然而,总会有一些人只顾自己利益,乱砍滥伐、无证伐木、盗伐林木......

“被告人李某元,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苍梧法院刑事审判庭内,随着法槌敲响,现场气氛庄严肃静,法院当庭宣判。

基本案情

苍梧县某村村民李某元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林木达120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元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采伐林木必须事先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采伐,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

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屡有发生,苍梧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为苍梧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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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丨刑事审判庭

文字丨谭雨茜

编辑丨谭雨茜

初审丨李锦玲

复审丨韦明远

终审丨张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