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与其他20多位委员一起,提交了关于“数字平台立法”的提案。之前,有一诈骗团伙利用他的名气和影响力,在网络上与被害人建立情感,再以投资、公益、恋爱等各种由头实施诈骗。2月3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的8名罪犯宣判,案犯们被判4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期,以及数额不等的罚金。

作恶之人被法律制裁,大快人心。

实际上,在直播或者短视频平台上给男女主播打赏,进行“情感消费”,最终被骗走巨款的,并非个案。主播们从老人手指尖吸走的,不仅仅是他们风烛残年的温暖希望,更有他们赖以生存的养命钱。老人们的打赏行为,到底是情感消费,还是朋友间的赠与?他们的养命钱能不能追回?网络平台应该怎样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线上打赏线下还送劳力士

七旬老阿姨为男主播掏空70多万元养命钱

上海70多岁的毛阿姨患有脑萎缩、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2022年9月底,在家中静养的她看手机时,在视频直播平台观看网名叫“三老表879”的主播,对方称自己是“流浪歌手”,翻唱各种现代流行歌曲,还常说自己从小没有妈妈,毛阿姨便联系他称想要帮帮他。

2022年10月,“三老表879”主动邀请毛阿姨见面,他称自己姓张,以后想做户外直播,却遇到资金困难,买不起价值10万元的设备,希望毛阿姨能够“支持”,以后会还上这笔钱。毛阿姨立刻取出10万元现金交给了对方。2022年12月,“三老表879”来到上海,带着毛阿姨来到了南京西路上的劳力士门店,“熟门熟路”地挑中了一块价值10多万元的劳力士金表。在一轮十几声“干妈”的“强输出”后,被甜言蜜语哄晕了的毛阿姨又一次为“干儿子”买单。

2022年10月底,家人看到毛阿姨的手机记录后,发现光是用于购买在直播间打赏的“虚拟币”就花了10多万元。面对家人的苦心劝说,毛阿姨却振振有词:

他从小没妈妈,长大在直播间受人欺负,真的很可怜的,我就当做善事……”

据家属不完全统计的老人线上打赏金额,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毛阿姨总共打赏46.5万元,其中,单月打赏之“最”为2022年10月,达到12.98万元。2023年8月,单月打赏也达到4.27万元。

2023年10月,在直播间里“用尽花光”的她,已无力支付医疗费,才将实情告诉了家人,家人出面干预,求“三老表879”返还买设备和买名表的20多万元,但对方态度蛮横,拒绝还钱。直到毛阿姨的家人称将采取法律手段,对方才松了口:

要还手表可以,其他的钱我还过几次给老人了,只能再转2万块。其他的,你们问平台去要!”

目前,毛阿姨和家人与“三老表879”签署《和解协议》,拿回了手表和部分款项。发生“追讨”事件后,“三老表879”依旧给毛阿姨打电话、发微信,直到家人再次出面干预后方才作罢。毛阿姨的家属坦言,由于46.5万多元是通过视频直播平台打赏的,必须向平台申诉,但维权路并不好走,一切都是线上受理,没有人工服务,毛阿姨的家人根据提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递交相关信息后,仍然“音讯皆无”。

记者:老人在直播间向心仪的主播打赏,到底是情感消费,还是个人赠予?

检察官:要判断老人的打赏行为是消费还是赠与,要根据客观的情况进行分析。老人在观看直播后,产生情感共鸣,主播没有发出邀约,老人自主决定是否打赏,打赏多少礼物,打赏给哪位主播,老人对打赏具有决定权,是一种单务单方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属于赠与行为。如果打赏设定对应一定的平台主播提供服务、体验等,这种情况下的打赏就相当于有一个对价的门槛设定,应视为一种双向合意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

记者:老人在赠予他人财物时,是否需要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如果将直播间打赏看作赠予行为,受赠方是主播还是网络平台?如果是共同受赠,平台和主播个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检察官: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老人如果精神智力正常,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他们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支配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有财产等权益,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赠与他人财物。当然这种赠与也要满足,老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样赠与有效的其他条件。老人如果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赠与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通常来说,在直播平台“打赏”要分两步,先将真实货币兑换成虚拟货币,再向主播发送虚拟道具。打赏后,虚拟道具的货币价值并非直接归主播所有,而是在平台方、主播之间进行分配。客观上的受赠者包含主播和平台。共同受赠情况下,如果老人并非真实的意思表示等,主播存在诱导等欺诈、诈骗行为,平台和主播都应该承担退赔义务。

记者:在本案中,“三老表879”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家属是否可以向警方报案?

检察官:从案件事实描述上看,“三老表879”以开展户外直播要购买设备的名义找老人借钱并承诺还钱,要判断是否存在骗借为手段的诈骗行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来评断:讨要打赏、借钱的理由是否存在虚构事由的欺骗行为,主播获取钱款后的资金去向比如挥霍等,主播的个人资产状况,是否有偿还的能力,从主客观综合判断,“三老表879”是否系虚构事由骗取钱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家属在觉察打赏钱款数额大、频率高等异常情况后,可能存在涉嫌诈骗的事实,可以寻求公力救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之后,根据证据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立案,是否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本案中,老人的子女是否可以追回相关财产?

检察官:如果老人打赏金额严重超出实际能力,影响正常生活,大额出资、购买劳力士手表等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存在诱骗等不当或者不法行为,打赏的金额对方应当全数返还。

记者:如何避免让老年人进入感情消费陷阱?各方应该怎么做?

检察官:老人往往生活社交范围会缩小,接触面窄,接触我们宣传的防范信息的渠道相对较少,这就要社会、家庭承担起保护老年人的责任,家人要多关注老人,提醒老人,社区等也要加大对老年人宣传的覆盖面。帮助老年人意识上建立起防护屏障。同时,对于直播平台而言,也应该担负起与其盈利相对等的社会责任,平台要加强对主播的监管,也建议对于判断能力弱、认知能力衰退的老年人设置相应的退款机制 ,在亲属提供充足证据确实能证明打赏行为缺乏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可予以退款,以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纠纷。

记者:在帮助一些老人维权的过程中,我们从直播平台了解到,一般未成年人打赏的钱可以退,精神病患者的钱也可以退。那么老年人的钱,或者明显超出打赏人支付能力的钱该不该退?平台能否设置打赏退款机制?

检察官:视频网站应像提示“禁止未成年人打赏”那样,设立明显的提示和规则来提醒老人。平台担负起监管责任,对于平台主播的监督、平台规则的设定。老年人家人的陪伴。

老汉追求女主播

10来万养老钱打赏完就被拉黑

河南郑州一老人李先生用手机看直播时,看到一名女主播。老人一眼就相中对方了,7个月的时间,将自己养老的10几万元全都打赏给对方。本以为此举能够打动女主播芳心,和自己共度余生,结果钱花完后反手就被对方拉黑了。

李先生偶然刷到一位女主播在征婚,对方的个人简介上写着,自己50岁,离婚10年了,希望能够找到一位老伴,接受60-70后。直播时,这位女主播经常在镜头前明示粉丝们,如果喜欢自己,就要刷礼物,一点表示都没有,拿什么来追求她。一见钟情的李先生听到这样的话,不停地给对方发表白一类的礼物,有的时候,一天最多就要刷5000多块钱。

7个月的时间里,李先生把自己养老的十几万全都打赏给了女主播,本想着对方能被他的真诚打动,可自己的钱包却越来越空,李先生终于顶不住,和对方表示自己已经没钱了,结果李先生立马被拉黑,至今无法获得联系。

记者:在这个案子中,李老汉打赏,是有目的的,希望以此获取单身女主播的芳心,共结连理。李老汉的打赏行为,属于赠予?赠与还是消费呢?

检察官:婚恋关系的确立基于平等的双方的交往,不能认定为以金钱做对价的消费行为,李老汉打赏出于自身表达真诚爱意的目的,属于赠与行为。

记者:从案情叙述看,女主播的直播目的近似于单身交友,不是才艺、读书、闲聊等提供情绪价值的直播。但是该主播却以此暗示打赏,获取利益,该主播的行为是否具备诈骗的要素?您如何看待该主播的行为?

检察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主播如果没有真实的婚恋目的,对自身的情感状态存在虚假陈述,目的是以婚恋为由来吸引他人打赏,获取利益,是存在诈骗的主客观要件,属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如果主播没有欺骗,刷礼物是一种爱意的表达,不应认定诈骗。

记者:李老汉如果索回钱款有无法律依据?

检察官:李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女主播真的如她所介绍的那样,是离婚准备征婚的状态,主播不存在欺诈,那么双方就是自由的交往,那李先生为表达情感诚意而支出的钱款索回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双方协商。但如果女主播是制造了一个离婚单身假象,这就属于在违法边缘试探,存在利用征婚的假象,来非法占有粉丝钱财的主观意图,一旦被认定是诈骗,有可能把钱拿回的。

退休老者打赏女主播

老人妻子要求对方全额返还

老王退休后闲了下来,他偶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现了“怦然心动”的主播。自此,每天光临直播间并进行打赏成了必修课。老王的豪爽引起了主播的注意,两人互加了微信,打赏方式也从刷礼物升级成了转账,有时金额竟高达数万元。老王的妻子得知后,以老王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主播和直播平台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款项。

记者:老王的打赏转账行为,在法律上应该怎么看,这些钱能要回来吗?

检察官: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对家庭财产或者其他日常生活事务进行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老王的打赏转账能否要回,也要根据客观情况予以区分。老王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直播间打赏获取精神满足,如果金额不高,没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范围(也包括老王的娱乐等精神满足支出),老王仍然属于有权处分。老王的妻子主张返还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如果老王和主播线下有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关系,打赏转账的钱款属于超出“家事代理”的范围,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在妻子未予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无权处分,主播应当返还所受的赠与。

记者:老王的妻子想追回老王在平台上打赏的钱,以及直接转账给主播的钱,应该循怎样的途径?请检察官给“老王的妻子”们一些操作性强的建议。

检察官:如果存在虚构事由骗取钱款的诈骗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递交及时收集保存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频繁转账的记录等。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超出家事代理的处分权进行的打赏,可以向法院起诉认定打赏行为无效,要求退回钱款。也可以与直播平台、主播协商退回钱款。

“老财务”用公款打赏

公司能否通过相关途径追回钱款?

卫某是某公司财务人员,主要负责收取货款和盘点物资。卫某这个人还有点“个人爱好”,在直播间里享受当“榜一大哥”。当这个“大哥”需要下本钱。收入本就不高的卫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打赏,早已掏空了积蓄。如何“搞钱”让卫某颇伤脑子。

卫某发现,在客户要求现金结款或者公司pos机出现故障时,可以用自己的私人账户代为收取货款。收款用个人账户,自己同时又负责记录款项和盘点物资,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把账做平……

卫某动了公司货款的歪心思!

卫某打印出临时订单让客户签收,再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收取货款,收到钱款后在财务系统取消临时订单。卫某就这样,一笔笔侵占着公司的货款。而为了防止货物数量与上交款项产生差异,卫某则会在每月盘点时,将后面的订单货物重点提前算到当月盘点数量,从而抵消差异。

拿着从公司挪用的资金,卫某一笔笔充值打赏心仪的主播,享受着“榜一大哥”的快乐。但是,作案次数多了,漏洞越来越大时,卫某开始害怕自己的行径终有一天会暴露。于是,他在尚未完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自行离职了,以为这样就能逃避责罚。

接班的财务人员把账一盘,这么简单的事情很快就一目了然了。

2023年4月,卫某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货款4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记者:在本案中,卫某的结局是从虚幻的风光无限的“榜一大哥”,跌落到身负徒刑的囚犯。他可谓自作自受。那么,公司能不能从直播平台追回这47万元?

检察官:卫某打赏给主播的钱款系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如果获取利益的主播以及直播平台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就是支付了合理的对价的话,主播和平台应该退还赃款。

记者:从前面几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还是,老年人在直播间给主播们打赏的钱能否追回?

检察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实施打赏行为。在三种情况下,老人打赏主播的钱可以追回 :一是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主播;二是用违法钱款打赏主播,违法犯罪所得应予追缴;三是如果老人的配偶一方可以主张自己对巨额打赏完全不知情,该行为侵犯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除此之外,实践中,公序良俗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有效规制。若民事主体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则究其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老人及家属如果能证明在直播打赏中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则会导致打赏行为无效,平台也应当协助退回打赏款项。

如果因为主播采用一些欺诈等方式来诱导打赏,是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 ,但是这个欺诈的认定比较困难。首先是确实有欺诈行为存在,如果仅仅是一种话术则不能归为欺诈,而虚构事实、歪曲事实,然后去诱导打赏则可能构成欺诈。比如有些主播编造说自己患病或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生活非常困难,希望大家打赏,助其渡过难关。但他所述与实际不符,就属于虚构事实,通过欺诈的方式诱使粉丝去打赏,这种打赏就是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案例五:

洗脚房里嘴甜的小阿弟

让老阿姨花了十多万元却羞于启齿

>>记者讲述:

前面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展示了各种各样的“打赏”消费场景。但是,老年人的情感消费场景,不仅仅在直播间里,线下某些场所也是重灾区。

去年《老叶较真》栏目接到浦东新区一位老阿姨的求助,说她在洗脚房被人骗了十多万元。其实,发生在这位老阿姨身上的事情,现在已经相当普遍了。她先是被洗脚房门店拉进去“体验”,然后一步步落入商家的圈套,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元买他们的服务套餐,以及各种来路不明的保健产品。

在这些洗脚房里,为老阿姨们服务的,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知寒知暖,精通人情世故。在相对私密的按摩房里,向老阿姨发起情感攻势,暧昧的言语,挑逗的动作,最终的关系定位是“干妈和干儿子”。

后来,在我们栏目的努力下,帮助这位老阿姨追回了损失。报道出来后,又陆陆续续接到不少遭遇相同的受害者。他们都是60多岁,甚至年过七旬的老阿姨。

在帮助这些老阿姨维权的时候,我往往拿不到任何有用的证据,全凭阿姨讲述。“抗衰老”是这些骗子的常规话术。他们推销的所谓抗衰老的中药制品往往只在按摩现场使用,不让消费者带走,连拍照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一点就是,所有诈骗现场视频,都在洗脚房里,老阿姨拿不到。报警吧,警察来调取,也存在很大的变数。

我们在跟老阿姨交谈时,发现她们在讲到一些关键环节时,欲言又止。比如说,钱在你手里,他们叫你换大套餐,你不答应不就好了?

阿姨们往往会说,你不答应走不了,脱不了身。

我们会说,脚长在你身上,你抬脚就走,怎么会脱不了身?

讲到这里,阿姨们往往会顾左右而言他。

后来有个阿姨讲出了实情。

在按摩房里,按摩床上铺满了中药包,阿姨们通常是裸身躺在床上,身上只盖一条毛巾。男性技师按摩的时候,会突然有人借故进来,向阿姨们推销大额套餐。阿姨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带着羞耻感的境地,不答应吧,这些人一拨又一拨地进来推销,软磨硬泡。

最终,绷不住的阿姨只好签单,穿好衣服,落荒而逃。

记者:深陷“洗脚房”中的老阿姨们,如何保留证据?遇到明显的欺诈行为之后,如何取证?

检察官: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所谓的高价消费师傅存在虚假宣传,消费与服务不相匹配,行政执法取证。老阿姨们的陈述,多名顾客相同的套路话术。

记者:“洗脚房”为推销大额套餐,设局将阿姨置于如此尴尬的情境之中,其行为是否违法?

检察官:虚假宣传,消费与服务不相匹配,培训相关话术,通过与老年顾客攀谈,虚构老中医的身份,谎称顾客身体存在相关疾病,需要进行排毒治疗,诱骗顾客高价购买产品,可能存在诈骗犯罪。

记者:我们了解到,您最近也在办一起相关案件,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接触了很多当事人。您从检察官的角度,如何看待老年人在直播平台给主播打赏的问题?

检察官:1、老年人社会接触面变窄,若子女不能常常陪伴,交流对象变少,网络上能说会道的主播长时间陪他们聊天,会让他们的情感得到慰藉,老年人容易敞开心扉。老年人沉迷网络直播掏出大笔养老钱的辛酸故事背后,是他们的情感困境和孤独需要被看见。呼吁家人更多关注陪伴老年人。当老年人缺失的情感在现实世界中得到满足,主播们就失去了迷惑人心的秀场。

2、政府和社会应当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对网络直播的依赖。

3、加强老年人的网络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享受直播乐趣的同时,保持警惕,理性对待打赏行为,不被主播的花言巧语所蒙蔽。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了解虚拟礼物的应用和购买方式,才能真正做到明辨是非,理性消费。

4、直播平台也应该承担起责任,加强对主播的监管,打击诱导打赏等不良行为,保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权益。

总之,退休老人打赏主播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既有个人自由的一面,也有需要社会关注和引导的一面。在尊重老年人个人选择的同时,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和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