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之规定,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0时起,启用新建的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抓拍的具体点位、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序号

具体点位

抓拍的违法行为

1

花门中队车载移动抓拍

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停车的(10391)

2

司门前镇魏源路与向阳路路口

3

司门前镇向阳路政府门口路段

4

司门前镇向阳路孔家坪广场路段

5

司门前镇司衙路与向阳路路口

6

司门前镇司衙路惠都超市路段

7

司门前镇温泉路与四方井路路口

违反规定停车的(10396)

8

高平镇汽车站转盘路段

9

高平镇中心幼儿园路段

10

高平镇菜市场路段

11

高平镇粮站门口路段

12

高平镇老开发区路段

13

鸭田镇鸭田大道农贸市场路段

14

鸭田镇鸭田大道心学校路段

15

鸭田镇鸭田大道农商银行路段

16

鸭田镇鸭田大道汽车站路段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