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我市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3月11日晚,高坪区农业和水利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青居水电 站下游处时发现,4名男子划着桨板,两两一组,驶向位于嘉陵江中的堤坝处,疑似准备登上堤坝垂钓

执法人员在岸边长时间蹲守后,4名男子划着桨板返回岸边,随即被执法人员挡获。除查获鱼竿等垂钓工具外,执法人员还查获用于活体垂钓的泥鳅,未查获渔获物。 4名男子表示,进入禁钓期后,自己为了垂钓并逃避检查,便趁着夜色划桨板江中堤坝垂钓,没想到还是被挡获。

3月12日,记者从高坪区农业和水利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悉,因在禁钓期内垂钓,4名男子中的黄某、秦某分别面临300元罚款,4名男子中的刘某、龙某因用活体垂钓,分别面临500元罚款。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编辑 祝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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