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戴博瑞

“都凌晨1点了,还在为我们化解矛盾纠纷,太感谢你们啦!”近日,安福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2019年,陈某云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刘某军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军十级伤残,陈某云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后刘某军诉至法院。2020年5月,安福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某云赔偿刘某军11万余元。后陈某云不服该判决提请上诉,2020年7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刘某军向安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安福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陈某云名下财产信息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执行案件陷入僵局。2024年2月,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发现陈某云行踪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陈某云表示无力偿还,执行干警综合考虑申请人刘某军急需赔偿款治疗、被执行人陈某云67岁高龄无固定收入来源等情况,决定以调促执,寻找最优解。调解工作从晚上8点一直持续到凌晨1点,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陈某云的子女自愿为父代缴,申请人刘某军也同样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最终案结事了。

安福县人民法院利用凌晨、夜间、节假日等时段,常态化开展涉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以干警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将“如我在执”的理念贯彻到执行工作中,干警通过换位思考将自己代入到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角度,倾听他们的诉求,找到最优解、画好同心圆,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审签:郑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