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内0102执恢351号

涉案标的:1,202,782元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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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照片为申请执行人提供)

被执行人:包红松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501031969****1116

住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巷1号院图书馆楼13号

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限定于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将给予200000元奖励;部分执行到位按照金额给予20%的奖励(最高上限200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或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471-6322025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1日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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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欠债不还被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依然不予执行,且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如何处理?在执行案件中,对于“失踪”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联系执行法官发布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将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让执行法官有了千里眼、顺风耳,又添查人找物利剑,同时也让“榜上有名”的被执行人脸上无光,心生畏惧主动履行义务。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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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民间借贷的风险较多,借款的回收往往有很大的变数,借款前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财产情况、个人信用等情况有一定了解,并对其还款能力有一定的判断,同时应起草借款合同,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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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时,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容。

悬赏公告应当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二十三条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人民法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应当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第二十四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悬赏金从前款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特定物交付执行或者存在其他无法扣减情形的,悬赏金由该申请执行人另行支付。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来源:新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