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雁山区法院2023年

工作报告

3月12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小超在雁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法院作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雁山区委坚强领导、市中院悉心指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受理各类案件5662件(含旧存227件),同比上升10.78%,审结5434件,同比上升11.26%,结案率95.97%,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院执行局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立案庭助力提升审判质效获上级法院通报表扬,2个案例分别收录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获评全区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1个庭审获全区法院百优庭审,1名干警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集体和个人共获得荣誉表彰23次。

重视思想政治建设,

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先后就全面工作、专项工作、队伍建设及重大敏感案事件等,向市中院、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8次,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定强化党建引领

组织干警参加“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等专题党课7次、与桂林学院师生开展联学联建4次、与上级法院及其他县区基层法院开展党建联建共建4次,打造党建品牌,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集中学习10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专题党课2次,引导干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扛稳抓牢意识形态责任制

强化舆论管控,强调意识形态安全极端重要性,全院干警自觉规范“八小时外”言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对法院网站及新媒体账号的监督把关,坚决避免“小话题诱发大问题”“小案件引发大舆情”,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全面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有力唱响主旋律,弘扬司法正能量。

依法惩治形事犯罪,

推进平安雁山建设

01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受理刑事案件156件224人,审结151件212人(含旧存6件6人),结案率96.79%。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盗抢骗”、“黄赌毒”、强奸等案件65件。强势打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53件,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2

常治长效推进扫黑除恶,坚决铲除社会毒瘤

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切实做到依法严惩到位、打伞破网到位、打财断血到位。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开展线下宣传活动10余次,投放横幅、海报、展板等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等1000余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雁山高质量发展

01

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受理民商事案件3412件,结案3239件,结案率94.93%,服务保障民生,妥善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创建广西首个村级涉军法庭,积极探索新时代司法拥军新模式。在辖区驻军和优抚对象较多的柘木镇李家村,依托现有场地打造专业涉军法庭,为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联合打通司法保障“最后一公里”,促进辖区涉军案件审判集约化效率化,以实际行动为崇军拥军开设绿色通道。

设立专业家事审判团队,受理家事案件88件,结案82件,结案率93.18%,其中调解34件,撤诉7件,调撤率50%,较好完成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通过配备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疏导员、引进专业心理疏导机制、专业家事审理模式、布置圆桌法庭、完善财产申报制度等措施,多措并举推动家事审判创新发展。

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受理一审涉企民商事案件1665件。弘扬契约精神,引导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受理买卖、租赁等涉企商事合同案件200余件。设立金融审判团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金融司法支持,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47件。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立案时在卷宗封面加盖涉营商环境案件公章,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送、快审、快执”模式。结合“一商(协)会一法官”“一企一法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2次,优化司法服务供给质量。

打造“诉前调解”先行通道,大力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在立案阶段,对于适合诉前调解的涉企案件,立案人员主动告知诉前调解便捷、经济、省时的优势;征得原告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涉企合同纠纷诉前调解174件,诉前调解结案率100%,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大大节约诉讼成本。

02

围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受理行政案件36件,审结33件,结案率91.67%。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完善联动化解机制,对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群体性纠纷,依法导入司法程序与党委政府群众工作联动,有效化解群体性行政纠纷。

巩固执行成果,

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98件(旧存34件),结案1958件,执结率98.00%,执行到位金额5132.2万元。

01

以核心指标为目标导向,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持续开展“八桂执行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公积金、金融理财等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针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9人,限制高消费人数338人,以失信限高手段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02

充分发挥执行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坚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023年共推送拍卖标的68件,成交价256.37万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受理涉民生案件223件,执行到位金额157.6万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03

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清淤”专项活动

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探索建立精准帮扶企业长效机制。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立案执行的涉企案件并登记造册,2019-2022年我院在专项活动期间处置财产案件24件,已全部恢复执行,执行到位金额199.72万元。

04

法检联合,跨区域联动”,打造司法救助新模式

联合桂林市检察院、雁山区检察院和临桂区检察院,召开“联合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研讨会,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切实做好执行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成功为61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到司法救助,涉案44件,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53.79万元;较上年救助人数增加23人,救助案件增加16件,有效提高司法救助资金利用率。

践行司法为民,

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01

聚焦数字赋能,优化司法服务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完善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升级电子阅卷、网上信访等功能,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进电子卷宗加工应用集约化、智能化,办案工作实现“加速度”。各类案件登记立案5059件,当场立案率96.56%,在线开庭245场,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121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02

深化诉源治理,拓宽多元解纷

积极开展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运用诉调对接平台引导当事人选择多元化解方式,着力发挥社会第三方力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2023年通过多元化解方式调解各类案件2493件,调成1790余件,调成率71.80%。运用“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成立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站,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解决纠纷模式相结合。联合雁山区人社局、雁山区检察院开展“诉前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成功调解11件涉及农民工金额六万多元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蒋某等11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组织法官、特聘调解员调解纠纷案件392件,有效化解社会基层矛盾。积极推进金融案件诉源治理“线上调解+线下司法确认”模式,委派社会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减轻法院压力。委派社会调解组织调解员47名,调解金融案件1963件。探索试行“保险理赔调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模式,提升审判效率。2023年介入保险理赔调解87人次,诉前鉴定24件,诉前调解成功15件,调解给付金额85万余元。运用该模式快速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者解决纠纷,当事人及时获赔21万余元,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03

“分调裁审”,

实现纠纷解决高效化

深化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配置速裁团队,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易案件进行速裁,实行简案快审,大量简单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地解决。受理民商事案件3412件,其中速裁团队受理269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78.84%,服判息诉率99.19%。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分别成立“秦少革法官道交团队工作室”和“金融审判团队”,两类案件由专门速裁团队承办,统一案件审理尺度,定纷止争效果明显,道交案件强化当事人和解,案件调撤率76.83%,金融案件运用科技赋能司法审判模式,实现“批量诉前调解+批量立案+一键送达+批量开庭+批量宣判”等快审模式,平均审理时长由45天缩短至21天,审判质效得到提升。

04

深化司法公开,

构建阳关司法长效机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院领导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结合“七一”、“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送法六进”、“法院开放日”等线下普法活动17场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新闻700余篇,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拉近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05

坚持以“民”为首,

实现信访形势稳定化

注重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判后答疑,提高服判息诉率,2023年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6.72%,案访比为1:0.0027,从源头上预防治理涉诉信访。坚持“有信必录”、“有信必复”原则,规范信访工作管理,2023年我院对群众来信来访的17件案件全部登记、回复,信访录入率 100%,信访回复率100%;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联系配合,采取信访风险评估、领导包案、约期接谈、诉访分离、司法救助等措施,信访形势平稳,2023年无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06

积极主动作为,

精准推动乡村振兴和文明创建

因地制宜对雁山区雁山镇东立村开展包联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2023年重新选派1名青年干警为雁山区草坪乡潜经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并长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贯彻落实“脱贫四不摘”原则,坚持对脱贫户进行持续帮扶,并在脱贫户就业、种养殖、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20余次,通过“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主题党日等方式,抓好干警理论学习。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司法技能,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等各类培训71期312人次,政治轮训168人次。引导干警学习英模,开展学习鲍卫忠等同志先进典型事迹活动4次。

党建共建激发活力,引领融合共促提高

全面打造“公正铸天平,司法连民心”党建品牌,一方面利用地缘优势与辖区高校桂林学院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为干警“充电”、举办清廉学校(机关)建设文艺作品联展等活动5次。

与帮扶联系村东立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以司法党务政务经验促进农村支部建设;同时与上级法院及其他县区法院党支部深化联建工作、探索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发展振兴与基层善治”联建共建党建品牌文化。

深学细悟,真抓实干,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学”字当先,立体式推进铸魂工程。党组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聚焦主题教育学习内容,通过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专题交流研讨学、党员大会共同学、线上线下自主学“四学”模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集中学习10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专题党课2次,引导干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法官到企业“号脉问诊”5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扎实开展诉源治理,与四乡镇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让群众切身感知司法温度。“廉”字为要,全方位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审务督察,落实院庭领导带班巡查制度,进一步转变干警队伍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持常态化、高标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深入查问题、抓整改、建机制。强化约束引导,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开展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2023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19次,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廉政谈话145人次。

从严开展全覆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必查内容列入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头雁效应”引领干警如实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行动自觉。2023年我院共记录“三个规定”相关信息578条,其中“有情况”记录54条,含党组成员填报11条。

2024年工作安排

切实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快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从严治院,奋力锻造清正廉洁法院队伍。

绷紧弦,进一步找准打造铁军的关键点。

编辑:李建容

校对:陆耀华

审核: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