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12日消息,广州鸿宇建设有限公司因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超时混凝土浇筑夜间施工,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罚款2万3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鸿宇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22时32分,在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27地块奇安信大厦项目工地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超时混凝土浇筑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5人,使用混凝土浇筑车1辆,混凝土搅拌车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该工地所在区域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经过进行详述。

广州鸿宇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构成了噪声污染违规行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广州鸿宇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罚款2万3500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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