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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宜市监案字﹝2023﹞2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2022年11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中路1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三楼医疗美容区药房发现部分药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药品的购进票据、来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因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本局于2022年11月8日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处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51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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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信用江苏

宜兴市柚觅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周坤,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中路11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