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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宿税稽一罚﹝2024﹞1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江苏圣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81.4555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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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信用江苏

违法事实:你单位自开办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一直做零申报,未缴纳任何税费。根据举报材料中的相关销售数据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亚银行交易记录、微信转账聊天记录等信息,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亚认可并确定你单位2017-2021年销售收入 6541269.1元(含税),其中单位2017年230192元,2018年2936996元,2019年2306607.1元,2020年873310元,2021年194164元。结合你单位自行申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应补缴纳消费税1379169.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补缴增值税167909.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3328.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7677.5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补缴印花税1026.3元。

江苏圣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李亚,住所: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酒都大道118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