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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一词与每一位消费者息息相关,过去的一年里,你买到过假冒伪劣产品吗?中了哪些新型消费陷阱吗?是否碰到虚假宣传、价格诈骗呢?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案说“3·15”带您甄别消费过程中的“陷阱”,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直播购物“踩坑”

“货不对板”

商家拒绝退款

作为消费者

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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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女士通过某直播平台向某珠宝行

购买一串和田玉手串

直播间界面明确标识

买方有权8天无理由退货

收到包裹查验货物时

凌女士却发现

到货手串与直播时所展示的不一致

当即拍下货物视频

要求退货

珠宝行以各种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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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法院认为

凌女士通过直播平台

在某珠宝行的直播间

购买了和田玉手串,并支付对价

双方就该手串订立了买卖合同

亦明确约定八天无理由退货

现凌女士于合同约定期间

以“货不对板”为由

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退货退款

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卖方被告拒不同意解除合同退货退款

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遂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关系

该珠宝行应向凌女士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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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直播间之前,啥都不缺。”“一进直播间,啥啥都缺。”这是很多消费者的真实写照。当直播购物成为消费者的“新宠”,明星站台、网红带货、商家大促、平台推送等多种因素,消费者频频“上头”,点燃消费激情。作为消费者,遇到“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情况,应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维权证据,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必要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一起

倡导理性消费,共筑诚信未来

维护消费权益,共促消费安全

供稿:民一庭林泰良、武平法院何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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