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贺州交警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谋划,抓好春季学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为新学期师生铺好“安全路”。
“警校家”伴你“童”行
针对农村校园周边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3月13日,二大队在大宁忠福小学组织师生及家长,上了一堂“警校家”交通安全课。
大宁中队副中队长韦运祥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就发生事故的原因、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学生及家长进行交流互动。
交通宣传进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13日上午,三大队望高中队联合望高派出所、望高禁毒康复中心走进望高中心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筑牢学生安全意识。
进校园“送”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支队交安宣传工作部署,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应对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及自我保护的能力。近期,四(高管三)大队宣传民警何官益分别到铺门一中、铺门二中、信都二中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通过辖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宣传折页、现场提问互动等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共宣教3327人。
此次活动得到了学校老师同学们积极响应和好评。许多学生们表示,通过民警的讲解和宣传资料的学习,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交警铁骑进校园
3月12日,一大队与市局及各警种到龙山路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护航共成长”主题活动,大队铁骑积极与学生们互动,开展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交警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教育他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如过马路要看信号灯、行走要走人行道等。此外,学生们还通过互动体验,加深了对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2年1月1日,未戴安全头盔的刘某涵(17岁)驾驶桂J0***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23线由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莲塘养护站往八步方向行驶,当日19时25分,该车行驶至莲塘新桥路段时侧翻,造成刘某涵受轻伤,车辆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4年2月4日12时17分,陈某炫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县道公会--水口线33公里500米,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案例三
2024年2月12日9时56分,胡某豪驾驶桂JA***0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550公里200米(纪委路口)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查获。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建设和谐、健康、法治、文明的平安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贺州交警将持续开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