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郭晓洁 实习生蔡绮欣 广州报道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做好包括绿色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

绿色金融正在为广东省推进实现“双碳”目标注入“绿色动能”。

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是广东寻找绿色金融创新先锋,挖掘广东创新实践典型样本的创新性举措。

2023年度,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遴选了50个创新推广案例,内容涵盖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创新、绿色金融平台建设、绿色金融跨境业务创新等领域,为广东省金融机构创新提供了优秀的样本。

为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更好地宣传总结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加快复制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2024年度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自即日起正式启动征集。

哪些主体可申报?

1、广东省内注册的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期货公司、支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包含法人机构、省级和市级分支机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

2、广东省内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股权市场、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

3、在广东省内注册,运用各类绿色金融工具(含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进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改进或绿色项目投资、建设的各类企业主体。

4、广东省内从事各类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相关活动的机构,包括绿色服务中介机构、绿色金融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为绿色金融提供服务的科技企业等。

5、注册地虽不在广东,但绿色金融创新相关业务发生地在广东省内的金融机构或企业主体。

申报案例有何要求?

1、案例应具有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展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2、案例须为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百千万工程、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等领域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案例。

3、案例须具备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合规性。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交易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在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中取得较为明显的实质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对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可以进行复制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4、推荐的绿色金融案例发生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初至申报截止日期,往期已递交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的申报案例请勿重复申报。

如何申报?

2024年度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将在21财经APP设置官方申报通道,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日,点击此处或识别下图二维码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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