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4年两会前夕,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两会建议工作组主办的“2024‘两会’议/提案建议交流会”上,绿会政研室分享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奖励不属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规制范围》的建议,主要内容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新增加了一条“国家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与合作”,因此,如何更好地跟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发挥慈善民心相通的功能,讲好中国故事,需要从立法层面对相关问题作出更清晰、更明确的规定。针对实践中遇到的能否直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奖励的问题,建议借助这次慈善法修改的契机,由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出台立法解释,明确境内社会组织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奖励资金不属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规制范围,以更好地促进国际慈善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该建议获得了部分媒体的积极关注,其中,明报记者在两会结束后的3月12日发表的这篇文章《NGO倡准領境外獎金 兩會無回音 綠發會指悖改革開放促釋法 專家:不違國安應撤限》,从不同的视角对此进行了解读,并采访了相关专家。本着百家争鸣,各抒己见的原则,在此全文转发明报的这篇文章,同时,也欢迎更多关注这一话题的专业人士、公益组织、社会大众等对此发表不同见解,我们在观点交流与碰撞中探究真理,交融思想,凝聚共识……

(为方便不同读者阅读,已将原文中的繁体字转化为简体字)

NGO倡准领境外奖金 两会无回音 绿发会指悖改革开放促释法 专家:不违国安应撤限

【明报专讯】全国两会昨降下帷幕,议场8天后又见空落。今年突然宣布停办总理记者会,成为传媒採访规划的最大落空,而会前各方期待的一系列议题,例如大规模刺激经济措施、65岁延迟退休、对台强硬表态等未见出现,同时落空的还有由知名公益组织发起、关乎境内非政府组织(NGO)经营的「两会建议」。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全国两会前建议,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出台立法解释,订明境内民间组织及团体接受境外NGO的奖励资金不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下称《境外NGO法》)规限,「否则就是关闭大门、自缚手脚,与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背道而驰」。

《境外NGO法》2017年实施后,境外NGO资金被国内执法部门视为「洪水猛兽」。绿发会提到,有组织因接受境外NGO奖励,被公安部门以《境外NGO法》没收有关款项。

绿发会称资金用途自主

《境外NGO法》规定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境外NGO委託、资助、代理,或变相代理境外NGO在中国境内活动。但绿发会认为,该法并不禁止接受境外NGO单纯的物质奖励,而且该类资金的境内用途,完全由接受方自行决定(参照诺贝尔奖奖金),体现接受方的「意志」。

上月邀人代政协交流 16万人次参加

绿发会上月举办「2024两会议/ 提案建议交流会」,邀请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参加,线上参与人数达15.7万人次。绿发会指出,应借助《慈善法》修例将于9月实施的契机,出台立法解释,以响应该法新增「国家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与合作」条文,更好与境外NGO合作,「发挥慈善民心相通的功能,讲好中国故事」。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对本报表示,中央表示要改革开放,加强国际合作,既然要开放要合作,只要不违反国家安全规定,就要倡导。他称,类似绿发会的公益组织,资金需靠国际赞助,不违反公共安全,没有危害,反有利公益,不应限制。他强调国内组织举办活动时,只要遵守法律规定,做好备案、登记就无问题。

余凌云是内地知名行政法专家,曾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担任教职9年,也曾在最高检、最高法「挂职」临时出任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行政庭副庭长。有意见认为可审批境外NGO奖金,余凌云不以为然,反问「现在讲依法治国,审批的依据在什麽地方呢?」

绿发会是已故开国上将吕正操等人发起,1985年创立,目前由中国科协主管,属拥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现任理事长谢伯阳是国务院参事。

国务院总理李强上周二(5日)在全国人大会议开幕会强调,要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深化改革开放,其《政府工作报告》亦大篇幅介绍如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不过,绿发会发出的「英雄帖」,直到两会落幕,没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接下委託,宣告落空。

明报记者 北京直击

(2024全国两会)

文/Yang 审/绿宣 编/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