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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国家税务总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整理了现行50余条主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40余项税收征管规定和行业管理办法等,按照科技创新活动环节,从创业投资、研究与试验开发、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全产业链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分类,详细列明了每项优惠的政策类型、涉及税种、优惠内容、享受主体、申请条件、申报时点、申报方式、办理材料、政策依据等内容。

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

一、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二、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需符合“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等条件),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

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

  • 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

  • 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

  • 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三、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政策依据】
1、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8/6/20/art_74_28077.html

2、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https://www.ndrc.gov.cn/xwdt/ztzl/gbmjcbzc/czb/201808/t20180831_1209137.html

3、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https://www.gov.cn/xinwen/2016-08/08/content_5098070.htm

4、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https://szs.mof.gov.cn/zt/mlqd_8464/2013yljfcs/201907/t20190702_3289114.htm

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和复审减免政策

【优惠内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免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免70%。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https://www.gov.cn/xinwen/2016-08/08/content_5098070.htm

2、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https://szs.mof.gov.cn/zt/mlqd_8464/2013yljfcs/201907/t20190702_3289114.htm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8/5/art_2073_143050.html

发送“优惠政策”至“华进知识产权”公众号对话框,即可查看《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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