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日前,南宁市宾阳县王灵镇大宁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陈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委公款长期未归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该案件暴露出王灵镇大宁村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存在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致使陈某某有机可乘。

宾阳县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紧盯“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背后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预防“微腐败”。

“村集体经济项目存在亏损闲置低效或租金难以收回,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管理混乱……”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向宾州镇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列明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堵塞“三资”管理漏洞,预防和减少村集体资金(资产)流失、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合法规范。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下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一方面,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多形式回访、实地了解情况、监督指导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办法等方式,从源头堵塞“三资”管理漏洞。另一方面,督促宾州镇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对各村委(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财务进行监管,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县纪委监委建议直指要害,我们立即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做实做细村级监督,从制度上规范‘三资’管理,切实守好村集体家底。”宾州镇党委书记欧名群介绍,目前宾州镇采取谈心谈话、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村委、社区党组织“一把手”“一肩挑”等“关键少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职用权、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坚决堵住“一言堂”“家长制”等权力寻租空间,不断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同时制定出台《宾州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

在宾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宾州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顽疾”“隐疾”得到纠治,监管“漏洞”被进一步堵牢。

2023年以来,宾阳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村委(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个,向相关镇发监督提醒函11份,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发出工作建议书18份,制发监察建议16份,推动建章立制4项。(廖伟均、韦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