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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闽0724破1号

2024年2月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叶礼堂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令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3月4日,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担任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10日前,向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3层;邮政编码:350004;联系人:俞律师,联系电话:18705069135,曾律师,联系电话:1307594506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4月15日(周一)下午3时00分在松溪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要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

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福建邦能智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