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都蒲江推出了“乡音说法”系列微视频,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蒲江乡音和通俗的语言,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解读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

2024年3月15日

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

这些消费套路

你“中招”了吗?

生活中

我们无时无刻

都在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

身为消费者

我们究竟拥有哪些权利

权利受到损害

我们该如何主张

跟着本期“乡音说法

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

在家的小美

遇到上门推销电热毯的老王

老王在推销时说得头头是道

小美万分心动

想到天气寒冷

当即付款买下了这款电热毯

谁知道第一天使用

产品居然有漏电的问题

后怕的小美

立即拨打“12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

小美在网购平台

购买了一箱耙耙柑

到货后拆开一看

发现商家缺斤少两

一部分水果被替换成了卫生纸

小美立即拨打“12315”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看到这儿的小伙伴们

肯定有很多疑问

除了安全保障权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还享有哪些权利呢?

消费者还享有知情权、选择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等。

消费者的主要维权途径有哪些呢?

消费者的主要维权途径

0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0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0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0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0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聚焦身边的典型案例

通俗易懂的蒲江乡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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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哟

审 核 :莫 蕾

执 编 :田 飞

视 频 :蒲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 辑 :徐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