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范伟县长的提请,于2024年3月15日决定任命:

岳磊为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海明为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开永为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兵为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强为桓台县水利局局长;

赵雁为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国立为桓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裴承荣为桓台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崔瑞霞的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新忠的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汤斌的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开永的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孙明文的桓台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徐兵的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斌的桓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青的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国荣的桓台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桓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桓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3月15日任命:

吴琼为桓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

王来友的桓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工作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桓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桓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黄强院长的提请,于2024年3月15日任命:

王鹏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志军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毕颖超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吕军红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袁淑萍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强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金云霞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于欣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芳军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徐书华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甘丽静为桓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强为桓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张拥政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伊丽霞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果里人民法庭庭长;

邓旭光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果里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文文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唐山人民法庭庭长;

刘文强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唐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玉华为桓台县人民法院起凤人民法庭庭长;

李江贤为桓台县人民法院起凤人民法庭副庭长;

祁晓慧为桓台县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庭长;

田召朋为桓台县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高崧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封刚远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鹏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唐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金云霞的桓台县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文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唐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玉华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果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军的桓台县人民法院起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祁晓慧的桓台县人民法院起凤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成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岳乃海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拥政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欣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杰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沈凤霞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强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邓旭光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伊丽霞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芳军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宋敏的桓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荆延武的桓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涛的桓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甘丽静的桓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夏军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徐亮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锋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圳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中学的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马丽萍的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桓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来源:i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