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 记者 姚琼

3月11日,记者从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自3月起临渭区全面推行人行道违停“首违免罚”,推广违停车主自愿参加“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容错免罚新举措。

据了解,新举措实施时间和适用对象为2024年3月1日(含)起,在临渭区主城区人行道违停被取证记录的违停车辆。“首违免罚”是指违停车辆3月1日之前在临渭区主城区人行道无违停记录,3月1日(含)后首次违停被取证记录;违停车辆在3月1日之前在临渭区主城区人行道有违停记录且已全部办结,3月1日(含)后首次违停被取证记录。

违停车主在符合免罚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临渭城管”公众号或前往临渭区政务大厅7号窗口,提供违停车主或驾驶人身份证、行驶证信息,核查后系统记录“警告处罚”,不予罚款。

“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容错免罚是指违停车主自愿报名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的社区志愿服务、市容市貌整治、停车秩序整治等志愿活动,按照统一安排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违停车辆已享受“首违免罚”,第二次违停被取证记录,违停车主可自愿报名参加辖区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结束后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违停处理中心按照执法大队提交的违停车辆名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二次违停记录“警告处罚”,不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