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一个学期收费近2000元,家长明知道被套路了,却又无可奈何

先看一份某学校小学一年级一学期的收费表:

①校服80元/套,共4套,收费320元;

②保险费100元/学期;

③班费100元/学期;

④课外阅读费120元/学期;

⑤课后服务费600元/学期;

⑥科技创新材料费580元/人/学期(选修);

⑦小记者证300元/人/学期。

七个收费项目中,除了校服费勉强能说得过去之外,其他6个收费项,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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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由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参与的全民受益的公共事业,国家颁布法律、命令保证义务教育法律制度的实行,确保全体适龄儿童、青少年,除依法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的以外,都必须入学完成规定年限的基础教育,任何阻碍或者破坏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新《义务教育法》在1986年版《义务教育法》规定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

说通俗一点,义务教育就是由国家支付教育经费,以法律形式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获得九年免费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2012—2021年国家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1.17万亿增加到2.29万亿,义务教育经费国家财政已经支付了,学校以任何名义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收取任何学费、杂费的行为都是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歪曲课后服务的本意,将课后服务变成学校敛财的工具

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校外托管班、各种辅导班被陆续取缔,孩子上学、放学与家长上、下班时间不能同步,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监管孩子。作为“双减”政策的一项补救措施,教育部出台“课后服务”举措,旨在解决孩子监管出现空白的问题,由学校替家长监管孩子1到2小时。如果“课后服务”加入了其他的学习、教育、培训内容,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那和“双减”政策本身就是相冲突的,所以,教育部的“课后服务”举措意思非常明确,“课后服务”就是简单的托管,或者辅导孩子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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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几岁的孩子,“课后服务”那一两个小时,选择性地选修什么科技、美术、音乐、艺术课,又能学到些什么?

教育部“课后服务”政策的出发点非常好,但被各地方教育局或者学校有意无意地曲解了,“课后服务”变成了有偿服务,而且收费名目多,费用高,不仅没有解决家长的问题,还加重了家长以及学生的负担,搞得大家都怨声载道。

比如某校小学一年级,一个学期课后服务费每个学生收600元,材料费收580元,小记者证收费300元,这三项收费高达1480元,一个学年就是2960元,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在经济萎缩的当下,有些家庭夫妻两人的微薄工资维持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开支都困难,哪里拿得出如此高昂的“课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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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家长更为恼火的是,开学前,学校给家长发的“课后服务”选修课程表中并没有说明学生选修课还要收取材料费,更没有价格表,家长都以为交了600元的“课后服务”费,孩子就可以享受学校的托管服务了。但开学以后,学校又向家长收取“课后服务”材料费580元,还装模作样地告诉家长有选择不交的权力!弄得家长们都很郁闷:不交吧,已经报了选修课,孩子会怎么想?交吧,那10块钱都不值的所谓材料,要交58倍的费用,有一种被抢劫的感觉!

好在教育部及时调整了“课后服务”政策。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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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随意扩大客户服务的范围。客户服务只能在正常的上课结束后进行,其余的国家节假日以及寒暑假等均不能安排。其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课后延时服务是增加学生自由学习的时间以及培养个人的兴趣爱好,禁止各地学校组织教师讲课以及组织各种考试。应该积极培养学生在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等方面的兴趣;

三、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不得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向家长乱收费,更不能捆绑收费及强制收费,特别是午休、午餐看管,晚自习看管等不应该成为收费的项目;

四、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没有经营执照或者是营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不得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如果出现违规的情况,教育部将追责。

教育是国之大计,整治教育乱象,全民责无旁贷,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国人,发现教育乱象,应当即刻向教育部门举报,教育改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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