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李某林在外地因事故去世,其所在公司支付赔偿金40万元。李某林生前无配偶和子女,父母已故,在村委有自建房和可耕地,遗留存款31万元。李某林在外地火化后,骨灰被运回老家存放,其亲兄弟姐妹围绕遗产继承、赔偿金分割、房屋土地归属等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拒不按照当地习俗安葬李某林,时间长达一年半,且多次调解无果。2023年10月,长兄李某保将李某树、李某爱、李某英兄妹3人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兄弟李某林的相关财产。

【后续】:

经审理查明,因双方当事人围绕财产发生纠纷,致使李某林至今未能安葬,其作为逝者,人格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依据公序良俗、人情伦理、社会道德及法律规定,只有先安葬李某林后,双方才能分割相关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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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

(1)李某林的兄弟姐妹能否依法继承其遗产?

(2)李某林的兄弟姐妹继承遗产是否以安葬其入土作为先决条件?

2、本案中的继承人是否有违道德?

作为李某林的兄弟姐妹,是其最亲近的人,无论从安葬的角度还是分割财产的角度均违背社会伦理道德。

3、去世的被继承人是否还享有一定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本案李某林已经去世,根据法律规定,不享有民事权利。

4、遗产分配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如果继承人经济条件无法安葬被继承人,该怎么办?是要等着分割后的遗产还是由其他继承人进行安葬呢?

司法实践中,在继承人没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自愿原则承担,在继承遗产时予以考虑多分,也有认定办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应先从丧葬费中抵扣,不足部分从死者的遗产范围内扣除。

6、本案启示?

虽然目前未发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就分割被继承人遗产设置具体的前置条件或先决条件。但是,这不代表继承人、受遗赠人在处置、分割被继承人、遗赠人遗产时不受到任何限制。行使民事权利要遵从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