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传播所谓邯郸遇害中学生颅骨照被辟谣,三名博主遭央视点名,不过其中一名博主仍然坚持自己发声没错,这件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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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儿我看了也很无语啊,昨天我视频说什么来着,有的自媒体蠢蠢欲动开始传播所谓网传信息,结果今天就看到央视的辟谣了。

根据央视新闻的报道,“雯雯想要幸福”“麦恩莉”“拉布拉蝶儿”等多个平台的博主发帖传播邯郸初中生遇害案颅骨照片,并有博主根据该图片,配文作出“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分析和结论。经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该网传照片和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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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昨天晚上就有认证为河北警方的大V@永华的小菜园 指出其中这个拉布拉蝶儿的内容不实并且已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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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曝光称这个拉布拉蝶儿曾经说挂他是网暴,还要起诉所有转发的大V,由于微博CEO@来去之间 也转发了,所以有的网友说等着看起诉微博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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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去他微博已经找不到相关信息了,这是一个定位在江苏的娱乐博主,我看的时候粉丝超过48万,不知道事发后是涨了还是跌了。

目前他已经被禁言,不过他留下的一些帖子看,他认为自己发声没错,并且指认了“雯雯想要幸福”“麦恩莉”是在他之前发的,说没有专业知识,采用了医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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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舆论普遍对这种不实内容是持批评态度,但是也有网友提出办案人员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怎样办案上,而不是把心思放在与案情无关的事情上,把案子查清楚了,能给社会各界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自然就没有谣言了。

这个事儿说一下我的看法供参考。

首先如果这位拉布拉蝶儿所发布的内容不实,严格说来他应该不是造谣而是传谣,但是从传播不实言论角度来讲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是恶意捏造还是放任传播不实言论还是说信以为真的误传,这个在处罚上会有不同的可能。

但是这里有几点对他不是很有利,首先他这个粉丝量还是比较大的,已经不能看成普通网友,通常认为这个级别的账号对所发布内容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和核实义务,核实不了可以不发。

其次他说是因为有的医生发了,据此认为医生是权威的,这个说法没有依据,因为这个案件是司法案件,并不是医疗诊断,即便是医生也只能判断跟医疗有关的信息,不能判断这是不是案件办理中的真实信息。

否则现在这张照片大家也能看到,哪位医生说一下这个人姓字名?谁家住哪里?是谁打的?

所以说医生是权威这个说法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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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他态度还很有问题,比如说他还发声说“就和之前那次一样,有错我承担,没错那就这事儿就过呗
”,我不清楚他说“之前那次一样”是什么意思,但这个话有可能被认为是他对内容不真实采取放任的态度,这个由司法机关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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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他以自己没有专业知识和信息获取源有限为自己辩护,这个简单可以归纳为以无知作为借口,但是不好意思,你作为大V没有无知的权利,你如果知道自己无知可以不对不了解的领域发声,如果你明知自己不了解,仍然要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司法案件信息,这个还是有可能被追究责任的。

大家不妨回忆一下我昨天说什么来着。

目前看他已经禁言,通常这种情况处罚分成两个层面,一是对账号的,一是对账号主体的。

账号这边平台可以采取封号禁言,这是基于注册时跟平台的合同,平台通常对注册用户会要求发布内容不能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等,他发布不实信息显然违背了跟平台的约定,据此平台可以暂停或者彻底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同时网信部门也可以依法对其账号进行封号禁言,这个是基于执法权了,看上去可能跟平台实施结果一样,但实际上背后的力度是完全不同的。

而对于账号主体,传播不实信息达到一定的规模,有可能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拘留罚款。当然如果再严重了会有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风险,但这个情况比较少见,暂时认为他被治安处罚的风险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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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前天也提到了,他如果确实不是首发,认错态度好一点,有可能被从轻处罚,这个就看司法机关的判断了,咱们不妨拭目以待。

这里再次强调我昨天就说过,请媒体和自媒体同行注意内容的信源考察和核实,不要传播所谓网传信息,否则有可能有法律风险。

这里额外说一下关于网暴的话题,虽然说这个博主是否扬言起诉有待观察,但是好像有些网友无法区分正常的批评和网络暴力。目前通常来说网络暴力包括了泄露隐私、不实信息和侮辱言论。

比如有人公布这个博主的手机号地址身份证号,这个属于泄露个人信息,肯定是违法的,如果发布不实言论民事上涉嫌侵权,行政上涉嫌扰序,也有可能触及刑事处罚,侮辱行为民事上侵犯名誉权,刑事上涉嫌侮辱诽谤罪,针对企业的侮辱还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但如果是对其违法失德行为的揭露和批评,这个不属于网络暴力,即便说有的措辞不是很准确,比如把造谣和传谣混用,对于有一定体量的博主来说也有容忍义务。

当然有可能是这人单纯揭露和批评,然后别人借机造谣侮辱侵权,但这两个要分开看,行为和主体都不一样,不能说因为之后有人借机网暴,所以连批评都认为是网暴,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至于网友说警方应该把精力放到在怎样办案上,我认为他可能对现在传播的信息还缺乏理解,这个内容如果真的是被害人的颅骨照片,一方面属于被害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办案工作信息。

前者这个相信大家都明白,就是普通病人的CT片子医院也不能随便泄露。后者可能有些人不了解,这种信息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有保管义务的,另外相关信息也可能影响到未来案件的侦办。

比如说被害人如果是生前被埋,那么埋的这个行为有可能就变成了直接致死的原因,而打的行为的作用可能会发生变化,这样如果这两个行为是不同的人提议或实施,在确定不同人在作案中的不同作用就有影响。

相反如果嫌疑人家属、律师提前知道了这个信息,是否会出现串供、销毁证据的情况,这个我们也不知道。

所以这个信息的泄露相当于是对一线办案人员的直接指责,甚至有可能导致被处罚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你说公安机关能看着不管么?省厅市局看了不得问问么?这要真是哪个办案民警或者法医给泄露的,这事儿一串人吃瓜络的,那就是有人不想干了。这得亏后来证实时间是凌晨才做,不然这事儿肯得又得阴谋论,说公安机关不当引导舆情什么的。

相反某些网友和自媒体,在完全不考虑这种案件信息对于普通的医生和社会人员不可能知道,就去传播甚至还脑补出这人被埋的时候还没有死,这对于案件侦办明显是有干扰的,这就不要说什么让公安机关集中精力了,分散公安机关精力的人就是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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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里还是提醒广大网友不要轻信所谓的网传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另外家属这边也有发声,一定程度上可以参考,但是也要注意家属可能情绪比较激动,还是理性看待吧。最后也是提醒平台对造谣传谣的账号要加强管控。

以上就是我对网传颅骨照被辟谣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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