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因擅自改动出租车计价器,以欺骗手段收取高额车费,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024年3月1日,吉AY3601出租车拉载乘客从长春西站前往龙嘉机场,计价器显示金额为400元,正常车费约160元左右,超出正常车费数额240元。乘客对该出租车运营行为进行投诉,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经查,吉AY3601出租车所属企业为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该出租车驾驶员苍伟,为了达到多收车费的目的,擅自改动出租车计价器,在计价器中安装了“快件”,通过遥控器控制“快件”,每按1次遥控器,会将计价器的公里数增加0.1公里,导致计价器失准,计价器显示运费高于应收运费。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该出租车驾驶员罚款5000元并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年初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常态化、长效化整治,切实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保障乘客权益。

出租车是城市的流动名片,希望全体出租车从业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供优质、安全、文明的运输服务,自觉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

来源:长春交通运输执法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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