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25日22时50分,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立山区中华路派出所的报告:22时30分的时候,有两名歹徒在中华路51栋的楼道里持刀抢劫了一名公安民警,并将其佩戴的77式手枪连同8发子弹一并抢走——

接报后,正在队里值班的田树合副支队长带领刑警三大队的侦查、技术人员火速赶赴现场,会同已经先期抵达现场的立山分局魏克甲局长、白玉成副局长以及分局刑警大队姚伟大队长就地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并临场采取如下紧急措施:

1、认真勘查现场,确定歹徒的逃跑方向。

2、调查访问周围目击群众。

3、详细询问被害人。

4、调集警力控制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防止歹徒外逃。

5、查访全市的出租车司机,并调集警力围追堵截。

根据受害民警杨某和目击证人的描述,案发经过如下:

当晚22时左右,某分局民警杨某到立山区中华路51栋楼接妻子回家,当他来到楼门洞口准备上楼时,发现楼门洞内有三个人影在推搡打斗,伴随着各种骂骂咧咧的声音而来的是浓重的酒气。杨某对此并不为忤,喝多酒的小流氓耍酒疯打架的画面在当时实在是习以为常。于是他放松了警惕迈步往楼上走,然而当杨某和其中一名男子擦肩而过的时候,那名男子突然抄出一柄钢刀抵住杨某的喉咙,同时另一名男子将杨某逼到楼道的墙壁处对他进行搜身,将杨某身上的3500元现金和一部摩托罗拉168型手机抢走,然后解下杨某的腰带将他手反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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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168型手机

在解杨某的腰带时,一名歹徒发现了别在杨某腰间的77式手枪,于是将手枪抢在手里,得意而猖狂地叫嚣:“有枪顶什么,这玩意儿老子也会打!”说罢,该歹徒将子弹上膛,朝着楼上开了一枪,同时拿着钢刀的男子也用刀将杨某的头部砍伤,随后用杨某外穿的夹克衫从底边撩起,蒙上头部并喝令杨某往楼上走。随后,两名歹徒挟持着另一个人匆匆逃离现场,跳上一辆出租车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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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式手枪、弹匣和子弹

经查找,被歹徒挟持的受害人朱某被找到,根据他的描述:歹徒为两名,均操鞍山本地口音,一名歹徒身材较瘦,身高1.78米左右,年龄30岁上下,长方脸、大眼睛,三七开分头,穿着方格衣,手持一把刃长为一尺左右的单刃钢刀。另一名歹徒身高1.75米左右,年龄在28岁左右,身材较胖、圆脸、小眼睛,中分齐眉发型,身穿深色夹克短衫,同样手持一尺左右的单刃钢刀。

朱某还叙述了歹徒袭击他的经过:当时一名歹徒预先埋伏在楼门洞内,另一个人在楼外,在他进楼的时候就上来向他打听某某人住在哪一楼,自己表示不知道,就自顾自往里走,那人在自己身后尾随,和楼门洞内埋伏的一名歹徒对自己前后夹击进行抢劫

现场勘查除了一串歹徒留下的脚印外,就只有1枚77式手枪击发后留下的7.62毫米子弹弹壳,此外没有发现别的痕迹物证。除了受害者杨某和朱某外,楼里的其他居民在事发时全都在家中,因此没有其他的目击者。

此外,立山分局王福铭副局长连夜调集百余名干警根据歹徒的体貌特征及乘坐出租车逃走这一线索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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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走访的干警

抢劫民警,还抢走民警的枪支,歹徒的嚣张气焰激怒了整个鞍山公安界,10月26日8时,鞍山市公安局将此案定为1996年严打开始后的全市第一号公案,要求刑警支队全力以赴尽快破案。鞍山市公安局刘爽局长亲自出马担任专案组组长,由市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刘林林、刑警支队田树合和王恩洋两位副支队长担任副组长,调动整个鞍山的刑警、巡警、交警等多警种联合办案,形成一个以刑警为主体、各实战单位协同作战的战斗集体,向劫枪歹徒撒开一张大网。刘爽局长下了死命令:所有参战干警取消休息日和节假日,除非家里有重大事宜,否则不得请假。

在案情分析会上,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专案组分析认为此案特点如下:结伙抢劫为目的,寻机作案是手段;选择对象用骗术,酒后作案是特征;找人问路是掩护,预先埋伏寻机会。并对调查摸底的对象设置了条件:

1、两名歹徒均持鞍山口音,排除外来人员流窜作案的可能性。歹徒现依然潜伏在鞍山市市区,但有可能跨区作案。

2、将摸底的主要范围确定在鞍山市区,但不排除郊区人作案的可能。

3、歹徒结伙带刀,喜欢喝酒等条件,需要从已发同类的抢劫案件中进行摸底,寻找串并案。

4、从歹徒的作案手段看,歹徒生性凶狠,应为惯犯,排摸重点应从有劣迹前科或有同类劣迹的人员中进行摸排。

5、两名歹徒持刀抢劫,偶然发现抢劫对象系配枪民警,居然抢走枪支,实属胆大妄为,因此在排查时要将近期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且对公安机关有怨仇的人员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这批人要做到逐一排查,不漏一人。

根据被害人提供的歹徒的形象,专案组特意从上海请来公安部刑侦专家——刑侦八虎之一的张欣同志为两名歹徒绘制了模拟画像,然后迅速印成2.5万份悬赏通知,除了参战干警每人一份外,此外还下发到各街道居委会和工矿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深入发动群众进行辨认,从中发现可疑人员。此外还通过辽宁省公安厅向周边城市的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介绍案情,并请求协助缉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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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同志

同时,市局技术部门在鞍山市移动电话局的协助下对被抢的摩托罗拉168型移动电话进行全天候的技术监控,同时控制全市的手机和BP机销售网点,堵住销赃渠道,控制销赃场所。

千山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在七岭子一带查访时,一名出租车司机反映说:10月25日22时左右,他在千山公园正门附近拉了两位和协查通报上的模拟画像很相似的男子到鞍钢体育馆门前下车。据此,田树合、王恩洋二位副支队长率领侦查员在千山分局刑警大队的配合下迅速深入七岭子一带排查了两昼夜,但结果令他们很失望,两名男乘客的嫌疑被排除了。

10月29日,有群众到立山分局对炉派出所反映了一条线索:有人在某手机商店急于出售一台摩托罗拉168型手机,然而侦查员们兴冲冲地前去查证,发现虽然手机型号和杨某被抢手机型号相同,但登记的电话号码却不同,因此这条线索也被否了。

11月1日,铁东分局从特情耳目处获得一条线报:在环球酒店就餐并住宿的一伙男子中有人携带枪支,于是专案组在铁东分局刑警大队的配合下立即前往环球酒店进行查证,但结果这伙人是外地公安机关来鞍山办案的便衣侦查员,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属于是。

11月19日,铁西分局通过特情耳目获得线报:有两名犯罪分子结伙在立山区作案,其作案手段和10.25特大袭警劫枪案比较类似。专案组立即出动,在立山分局刑警大队的配合下将两名犯罪分子抓获。可是经过突审后,两名罪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经过核实,他们的行为的确和10.25袭警劫枪案无关。

在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时,在立山区又接连发生了几起持刀抢劫案,在鞍山市民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群众对鞍山市公安局的微词也日渐增加,市委市政府几乎每天一个电话到专案组询问破案情况,专案组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为此,专案组决定采取白天排摸线索,夜晚蹲坑守候的行动方案,集中了二百多名警力在立山和铁东分局辖区内的易发案地区和易发案时间段进行蹲坑守候,各参战单位实行分片承包制,责任落到每个参战干警的身上——

12月5日,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铁西区新陶街某个体电话修理部分别以300元和50元的价格收购了一部摩托罗拉168手机和一部摩托罗拉BP机。负责市场控制的市局刑警支队侦查员迅速前往铁西区进行核实,结果令侦查员欢呼雀跃:那部摩托罗拉168手机就是杨某被抢的那部手机。根据电话修理部的个体老板反映,前来销赃的人体貌特征和高个子的歹徒的模拟画像的相貌特征高度吻合,对着高个子歹徒的模拟画像直呼“太像了”。

根据这一重要发现,于恩洋副支队长调整部署,对铁西区的南陶、北陶两个街道集中力量进行摸排,经过大半个月的摸排,居住在铁西区北陶街道税务委13组鞍钢房产四公司六队工人张勇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和模拟画像上的较胖的歹徒极为相似。此人因为盗窃被劳教了两年,1996年刚刚劳教释放,而且在排查开始不久,张勇就突然去向不明。

12月25日16时40分,刑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冯家儒接到线报:卖手机的人又出现在铁西区的某个体手机修理部。冯家儒立即招呼二大队王海大队长和侦查员李健驱车赶往铁西区,同时专案组紧急通知该修理部所在的铁西分局新陶派出所进行增援。

冯家儒、王海和李健来到某个体修理部门前时,透过小店店面的玻璃窗发现店内站着一个穿着棕色夹克的高个子男子,和模拟画像中的高个子歹徒几乎是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当王海大队长进入小店时,这名男子突然对着他大声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买配件。”王海大队长一面装作若无其事地回答,一面迅速接近该名男子,冯家儒教导员和李健也迅速进入店内,很快将该男子包围,这时王海大队长拔出自己的77式手枪顶在了该男子的脑袋上,“不许动,举起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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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式手枪分解图

此时,新陶派出所崔玉满所长带着所里的干警前来增援,高个男子眼见无法逃脱,只能束手就擒。

经突审,查实该男子系家住铁西区南陶六委八组的吴建家,时年33岁,无业。曾因为抢劫罪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1996年1月刚刚刑满释放。吴建家承认他伙同张勇在10月25日22时左右持刀在中华路51栋里实施抢劫作案,并且交代说杨某的77式手枪和子弹在案发后原本一直放在自己家里,但三天前张勇来他家将手枪和子弹拿走了。

为了尽快抓获张勇,专案组组织了十五个监控小组对张勇家实施24小时多角度不间断的监控蹲守。

12月27日11时,蹲守的侦查员发现张勇已经出嫁的姐姐张某突然回娘家,而且神色反常。于是立即将她带回到市局刑警支队进行审查,张某交代说:12月23日她的父亲张福强突然带着张勇从海城回家,只在家中待了十多分钟就又走了,可能去海城腾鳌镇的亲戚家了。

根据这条重要线索,鞍山市公安局刘林林副局长立即带着一队全副武装的侦查员火速驱车赶往海城,在海城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对腾鳌镇进行暗查,一直查到当晚21时,确认张勇并不在腾鳌镇。随即刘林林副局长根据张某提供的情况,认为张勇的父亲张福强系本案知情者,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张福强。于是通知组里分出一批力量对张某的家进行24小时蹲守。

1997年1月2日15时,负责当天蹲守工作的市局刑警支队五大队赵安东探长发现了张福强,并果断出击将他控制,当场在他身上搜出一支77式手枪和8发子弹。经检查,正是10.25特大袭警劫枪案中被抢走的民警手枪和子弹。

张福强一开始还想“扛一扛”,但很快就因“扛不住”而招供,承认手枪和子弹是张勇于12月26日在大石桥的一个朋友家交给自己保管的,他给了张勇700元现金并帮助他南逃福建晋江,自己则返回鞍山打探风声。于是,专案组立即联系福建省公安厅,并派出抓捕小组南下晋江对张勇进行抓捕,1月9日,在晋江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确定了张勇的藏身之地,并在1月10日将张勇成功抓获。

至此,本案告破。张勇、吴建家二人因抢劫罪,张福强因包庇罪和窝藏枪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判决结果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