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距离河北邯郸13岁少年被杀案,已经过去了数日,但舆论的关注度,从未降低。

一方面,我们对凶手的冷漠和残忍愈发愤怒。

另一方面,是对受害男孩的无限怜悯和惋惜。

这世间最不能直视的,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

即便这段话已听到无数次,但关于人之初,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讨论,更多人还是愿意相信前者。

之所以有人打破规则,游走在法律边缘,也一定是跟后天的耳读目染脱不开干系。

曾经,小屿也是这么认为,直到看见了这桩案件后,不禁对人性的复杂和阴暗,感到胆寒。

案件经过并不复杂:

3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在3月10日这天将13岁的男孩小光约了出来,却残忍地将他杀死,并将尸体埋在蔬菜大棚里。

在寻找小光去向的这段期间,无论是jing方到访,还是受害者家属前来询问,三个男孩一口咬定自己“没见过小光”。

其中一人甚至提供了虚假线索误导了jing方的侦查。

男孩马某说,当天他见过小光,但不久后二人分开,然后小光被一个“矮个子的陌生男人”接走。

正是这条虚假线索,让jing方颇费了一番周折,直到监控视频的曝光,才戳穿了他们的谎言...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

图片来源:网络

当他们挖开冰冷的泥土时,当受害者被铲的血肉模糊的脸映入眼帘时,受害者的父亲再也无法抑制心底的愤怒。

他痛苦地伏在田埂间,捶胸顿足的哭喊。

即便隔着屏幕,我们都能感受到那份无助和哀伤。

据周围亲友所说,小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一般,虽然父母早年离异,自己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他并未缺少关爱。

为人善良朴实,就是个老实本分的普通学生。

几年前,因为家境困难,他还在短视频平台上帮助家人售卖苹果。

如今再点开,小小的身影,稚嫩的声线,勾勒出一个孩子天真无邪的笑颜,但转瞬间,这份童真便被彻底铲碎。

三个凶手,不仅是受害者的同窗,还有一个人,是他的同桌。

朝夕相处并没有产生同学情谊,有的只是无端的杀戮和无法言说的恶。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凶手在第二天能如往常般去上学。

前一秒,能对同桌举起屠刀,下一秒,便融入在朗朗读书声里;

如此割裂的人性,却真切地发生在这3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身上。

02

3月18日,案件的代理律师在公共平台发声:

“孩子的遗体已经在殡仪馆进行了尸检,我陪同小光的父亲王先生全程见证了尸检经过。”

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男孩的头部,面部及背部均有伤。

图片来源:网络

或许,直到离世前一刻,他也不敢相信,同窗好友,居然会对自己下此毒手。

小屿不敢想象,一个父亲,见证自己儿子的尸检过程会作何感想。

如此折磨,痛过世间万种酷刑。

中年丧子本已是切肤之痛,更加残忍的是,三个凶手,尚未成年。

这句话的含义无需多言。

儿子尸骨未寒,凶手却很可能因年龄因素无法得到应有的制裁。

如此残忍的现实,胜过最锋利的匕首,凌迟着父亲脆弱的内心。

电影《误杀》中,有一段经典台词,用在本案中无比贴切: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恶魔。”

其实,在小光遗体被找到后不久,互联网上就广为流传着一张颅骨照片,很多博主纷纷转发,并认定照片的主人就是小光。

即便很多网友不懂医学,但也从严重变形的颅骨和断裂的牙齿上,感受到受害者生前曾遭受过怎样的折磨。

照片发布的同时,针对施暴者量刑的讨论也充斥在互联网的每处角落。

有医学专业的网友根据照片判断,小光被埋进深坑时,还没有完全死去,不然他的肺部和嘴巴里,也不会被吸入泥土;

也有网友提出,能将人面部击碎的残忍暴行,能在早春时节将冻土挖开2米并毁尸灭迹的举动,不是3个未成年人能做到的。

所以,以颅骨照片为源头,很多人猜测,这起罪恶,是不是有成年人间接参与?

无需过多煽动,只一句“他本可以活着”,便能点燃普罗大众的怒火,众人闻之,无不欲将凶手除之而后快。

这边jing方仍在调查取证,那边各种传言和猜测便已挤满了互联网的各个角落。

比真相和证据更早到来的,是流言和揣测。

就在小光尸检的同一天,jing方发布辟谣:

“网传照片和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无关!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图片来源:网络

其实,这种谣言不会改变既有现实,只能无端地煽起大众怒火;

传播者或许想让更多人将矛头对准凶手,却也重伤了受害者。

身为父亲,网友每一次讨论小光临死前的挣扎呼号,都是对他最残忍的刑罚。

而回到现实,却又不得不面对暴行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之间的抗衡。

03

提及未成年人犯罪,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校园霸凌。

即便是象牙塔内,也有霉菌滋生之处。

而这起惨案的开端,同样离不开校园霸凌

据同学所说,在校期间小光曾被三个施暴者关在劳动小屋,等他们上完厕所后才能放出来。

长期的霸凌导致他心态失常,曾跟朋友说过自己不想上学,想去死。

案发前不久,小光也跟家人说过,自己不愿再上学,宁愿在家里种地,但父亲并未放在心上,而是督促儿子好好读书。

讽刺的是,在案发后,校长仍坚称:

“班主任很负责,孩子绝对没受到过欺负”。

但是,据父亲回忆,儿子曾多次在教室门口徘徊不愿进去,导致老师给家长打电话,表示要么劝孩子上学,要么把孩子接回去...

图片来源:网络

事到如今,我们无从得知霸凌的具体细则,也不知道小光在生前,还与凶手有过怎样的纠葛。

唯一值得关心的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究竟该如何量刑?

近些年,未成年人的犯罪,不是个例,从几年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到“湖北未满12岁男孩残杀4岁女童”...

每次惨案的发生,都踩中了社会的道德底线,也无数次扣响大众心中的那个诘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在保护谁?”

罗翔教授分析称:

“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其实,某人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应该以年龄作为划分尺度,而是要以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主观恶意程度作为评定依据。

年龄不是免责的借口,更不是肆无忌惮犯法的理由。

如果因为年纪小,就能让违法犯罪的人减轻惩罚,那越来越多的人,会仗着拥有特权而有恃无恐地模仿,到那时,会有更多无辜者受到伤害。

我们真正要保护的,不是蔑视他人生命,肆意践踏法律的权威和道德底线的未成年人渣,而是那些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的公民。

世界上,没有天然的文明,只有对惩罚的敬畏。

也没有天然的野蛮,只有对不惩罚的侥幸。